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改革開放以來,在各級黨政的正確領導下,福建漳州市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地發展,海洋國土資源不斷地得到開發利用,海洋經濟也得到較快的發展。據估算,全市海洋產業年產值已達45億元左右,占全市生產總值的10%左右。
以往的海洋產業,是以傳統的單項部門管理為主,由陸地向外延伸進行開發。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技進步,各地區、部門、產業和勞動生產者之間為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的矛盾日漸突出,出現了爭海界轄地、向海域排污、局部海區污染、航道淤積阻塞、沿海一些生物瀕危和資源衰退等現象。沿海生態環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壞,海洋經濟的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礙,并嚴重地威脅人們的身心健康。“拯救海洋,保護海洋!”人民群眾的呼聲與日俱增。
黨中央提出要“加強沿海水域環境和魚類資源保護”的要求,漳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建設“海上漳州”“海洋大市”的重大戰略決策。加強海洋管理,發展海洋經濟,已經明確地擺在人們的面前,勢在必行,任重道遠。對此,筆者提出幾點看法認識和目前應采取的措施。
第一,增強海洋國土觀念。以前人們只從陸地面積來認識國土,實際上我國有廣闊的海洋國土。漳州市陸域面積1.26萬平方公里全市海岸線長達631.1公里,有廈門灣(九龍江口)、佛曇灣、舊鎮灣、東山灣、西埔灣、詔安灣、宮口灣等優良港灣,漳州的國土概念是“三山六水一分田”。廣闊的海洋國土,環境優越,水質肥沃,資源豐富,要擴大宣傳,正確認識,更好地開發利用這個巨大寶藏,把漳州的海洋區位優勢、資源優勢和環境優勢,盡快地轉化為海洋經濟優勢,早日建成“海洋大市”。
第二,加強海洋經濟領導。海洋經濟的傳統產業,漁業、航運業、鹽業、臨海工業等,以及新興的產業,旅游業、礦產業、石油化工業、能源產業等,分屬水產、交通、旅游、計委、科委、土地、港監、邊防等諸多部門管理,條塊分割交叉,各自為政分立,海洋經濟管理比較混亂。海洋產業、部門、生產者在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有的多年不能解決,亟需在政府機構改革中成立一個權威、統一的綜合管理機構,執行管理、指導、協調、服務職能,進行海洋國土的規劃、界定、開發、保護工作。
第三,搞好海洋國土界定和規劃。幾年來,出現東山、漳浦、云霄和詔安在縣與縣、鄉鎮與鄉鎮之間對海區屬地生產權的爭斗,九龍江口紅樹林區保護與工業建設用地之爭等事件,其中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海洋國土的行政區、功能區界定工作未予開展和落實。海洋國土的所屬權、管轄權、是海洋經濟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條件。國民經濟的發展急需搞好海洋國土縣、鄉鎮、村的行政區劃,又要搞好各功能區的確定,如港區(商港、漁港、軍港)、旅游區、圍墾區、礦產區、生物資源開發利用區、化學資源鹽田區、資源恢復保護區、環境治理保護區、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區等。在界定的基礎上,做好該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組織專題技術開發研究,提高海洋開發利用的整體效益。
第四,堅持“依法治海,依法興海”。我國和我省已頒布實施了若干海洋法律法規,如《海洋環境保護法》《漁業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鹽業管理條例》等,這對于海洋環境、漁業、交通、鹽業等單項產業管理,起了良好的作用。漳州市要很好地執行現有的海洋法律法規,完善和加強執法隊伍、監測機構的力量和裝備,依法進行管理。同時,在國家有關海洋管理綜合法規制訂頒布之前,為適應目前海洋產業發展的需要,保護海洋環境,也應盡快地制訂適應本市具體情況的有關海洋綜合管理辦法或規定,特別是有關保護農漁業在生態環境的法規,上報省、市人大審批,作為地方性法規頒布實施。依法監測海洋環境質量變化、沿海工副業排污,進行海洋資源開發保護,防治海洋暴發性災害,協調各海洋產業,加速發展海洋經濟。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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