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1日,福建省漁業互保協會在連江分別開出第一張漁工責任互保憑證、漁船互保憑證。這是省漁業互保協會開出的政策性漁業互保第一單。
1日,省漁業互保協會連江辦事處到訪了2名東岱鎮東水村的漁民。
連國強是閩連漁64111的船主,希望能為船上10名漁工辦理漁工責任互保。在檢查了漁業船舶安全證書、身份證和相關證件后,省漁業互保協會為他開出了第一份漁工責任互保憑證。按照相關政策,合計3300元的互保會費中,連國強只需承擔1980元,其余40%由省市縣三級財政補貼。這3300元會費將為10名漁工帶來一年期150萬元的互保金額。“這個政策當然好了,辦理漁工責任保險,國家給補貼,也減輕了漁民老板和雇工的負擔。”連國強告訴記者。
歐華是閩連漁64133的船主。這艘長28.27米、164千瓦功率的鋼質船于2010年建成下水,價值80萬元。歐華繳納了1078元的互保會費,為漁船辦理了全損互保,互保金額達48萬元。
記者了解到,漁業互保是我省五大政策性農業保險之一,通過組織漁民互助互濟,為漁民生命財產損失提供經濟補償,提高漁業抗災防災能力。2011年12月20日,福建省漁業互保協會在福州成立,成為我省首家漁業互保社團組織,負責辦理我省政策性漁工漁船互助保險業務。
記者了解到,漁業互保內容包括全省沿海漁船的漁工責任互保,以及全省沿海60馬力以上漁船的全損互保和漁船一切互保(僅互保船齡15年以下的鋼質漁船)。漁民參加漁工責任互保,每人每份可得15萬元保障,省、市、縣三級政府財政補貼40%的漁工互保會費,漁民個人僅需交會費198元。承保漁船可按照漁船價值的60%~80%參加漁船互保,省、市、縣三級政府財政給予40%的會費補貼,船東僅按照漁船互保金額平均1.18%交會費。
“成立漁業互保協會,將辦理漁業保險合并到漁業部門,從辦證到辦保險,一并解決了,規避了漁民辦了年檢再辦保險往來奔波的困境。一旦發生海上事故,互保組織也可以發動會員參加救助,配合進行勘驗定損。更重要的是,互保組織的結余款不作為利潤分配,而作為風險儲備,為漁民配備安全救助設備,并進行漁業安全培訓。”福建省漁業互保協會副秘書長劉新法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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