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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魚有劇毒,嚴禁流入餐飲服務環節,為此,山東聊城市藥監局在本月10日發文,加強對餐飲服務食品的安全監管工作。13日,記者走訪發現,在城區一家海鮮市場上,只需提前預定,商販就能從濟南運來河豚魚。 “買河豚魚呀,去路邊那家海鮮店。”13日中午,在城區交運大市場內,一位賣淡水魚的商販告訴記者,商場內的一家海鮮店內賣河豚。“得先交訂金,明天早上7點,就能拿到河豚魚。”記者以酒店工作人員身份采購河豚魚,這家海鮮店的老板介紹,河豚魚每斤20元,以前其他酒店需要河豚魚也是提前預定。 這家海鮮店的老板說,年后,幾乎沒人來要河豚魚了,這位老板說,提前預定的海鮮都是從濟南海鮮批發市場運來的。 另一位常年經營海鮮的商販介紹,他現在不賣河豚魚了,由于河豚魚運來后不能長時間擱放,死亡率較高,必須提前預定。他說,死后的河豚魚沒人要,做出的菜味道不好。 這位商販介紹,盡管以前接賣過河豚魚,但一直沒吃過,主要是因為河豚魚腹中有劇毒,它的脊血、鰭尾、肝臟等處,都藏有毒汁,處理難度大,一般廚師不敢做這道菜,更可況是個人做這道菜。這位商販說,死后的河豚魚以及河豚魚的血液、肝臟、鰭尾等都不能亂扔,如果被動物和人誤食就會造成中毒。 河豚魚有劇毒,食用不當會要人命,聊城市藥監局根據調查,發現仍有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制作河豚魚。 記者上網搜索發現,聊城市經濟開發區一家酒店在網上發布了淮揚菜的廣告,其中淮揚菜“三鮮”菜單中就包括河豚魚,廣告稱,這道菜是聘用著名廚師做出來的,味道鮮美。記者撥打這家酒店的電話,工作人員謹慎地說,目前河豚魚這道菜已經不做了。 “知道河豚魚有毒,但看到朋友去吃過,感覺很新鮮,也去吃了一回。”在市人民醫院上班的曹女士說,年前,她在興華西路一家海鮮酒店吃了酒店的特色菜“河豚魚”,一條三兩左右的河豚魚售價80元左右。 按照曹女士提供的信息,記者撥打了這家海鮮酒店的訂餐電話,服務員表示,之前酒店制作的河豚魚是套餐,現在已經不做這道菜了。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餐飲服務監管科工作人員介紹,每年春季是河豚魚的產卵季節,這時河豚魚的毒性最強,本月10日,市藥監局下發了聊食藥監餐〔2012〕11號《關于嚴禁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魚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大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魚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仍經營河豚魚(或以其他替代名稱)的,一律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85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85條規定,對于違規的經營單位,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市民如發現有違規制作河豚魚的餐飲服務行業,可撥打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餐飲服務監管科電話,進行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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