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一斤螃蟹繩子重四兩,商家再干如此“坑爹”的事,將受處罰并在媒體曝光。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羅湖分局決定開展螃蟹捆粗繩搭售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5月22日,南都對羅湖區多家水產市場螃蟹捆粗繩搭售行為進行了報道,調查發現,為招攬客源,螃蟹捆粗繩搭售已成為該行業通用做法。有商家甚至坦言,一斤三兩多的螃蟹,除去草繩只有七兩半。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羅湖分局對此極為重視,當天便組織相關部門召開研討會,決定對螃蟹捆粗繩搭售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該局有關負責人稱,即日起至6月4日,將給轄區各經營單位下發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檢查對象為轄區內各水產零售批發市場、門店、商場、酒樓、餐廳等經營場所,相關經營者應在此期間糾正銷售螃蟹捆綁粗重繩子的行為。6月5日起,全區所有經營者銷售螃蟹時,必須使用重量可以忽略不計的細繩代替原先粗重的麻繩、草繩、布繩等捆綁螃蟹。拒不整改的,該局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并在媒體上對違法經營者予以曝光。
“忽略不計的細繩”如何理解?該局回復稱,螃蟹屬于散包裝食品,計量法對于該類型食品的凈重和含量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只能以大眾普遍認知度作為基準,即一兩之內的誤差是可以接受的。
據了解,在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規定捆綁螃蟹要用很細的膠絲,這種膠絲幾乎不占什么分量,目前我國海南、浙江等省已借鑒類似做法。前不久,珠海市工商部門也下發通知,責令商家實行螃蟹“松綁”裸稱交易,違法經營者最高處以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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