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為做好包頭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地產水產品質量安全,全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落實自治區農牧廳和包頭市農牧業局對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相關要求,包頭市水產站于4月16日對全市水產品養殖基地開展了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及檢查活動。
此次共隨機抽取了包頭市九原區麻池漁業協會、哈業胡同漁業協會、土右旗明沙淖漁業協會、達茂旗青龍灣漁場、達茂旗井子玉、國營紅旗漁場、包頭市南海公園、包頭市奶業公司和蘭桂窯魚池等九個養殖示范場、無公害養殖基地的鯉魚、鰱魚、鳙魚、草魚、鯽魚等5個品種15個樣品,送至北京普尼測試科技有限公司對其是否含有氯霉素、乙烯雌酚、孔雀石綠、呋喃唑酮四個項目進行檢測。5月28日,檢測報告結果顯示4月16日所送樣本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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