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后,各式火鍋料就開始走俏市場。近日,有多名市民向本報打來熱線電話,稱他們發現一些海鮮火鍋料的原料成分在標識上有點“不靠譜”,讓他們倍感納悶。
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近日他到市區一超市購買凍品,準備回家打火鍋。無意間看到食品配料標簽時,讓他感到十分意外:蟹棒竟然沒有標識肉成分;再看蝦丸包裝上的標簽,也未看到“蝦肉”字樣!盎叵肫饋,之前吃的一些海鮮凍品確實沒啥海鮮味,更像吃淀粉。”張先生說,既然原料中無“正宗”的海鮮成分,那么包裝上又為何叫蝦丸、蟹棒呢?
針對市民反映的情況,記者昨天進行了一番走訪。在東區一超市的冷凍貨柜里,售有多種海鮮口味的丸子、肉餃等火鍋料,每500克的價錢在6元到23元不等。記者拿了不同品牌不同名稱的幾款凍品進行比對,發現其包裝配料表上所標注的原料大致相同,幾乎都是魚糜、雞肉、水、淀粉等,而墨魚丸、蝦丸、龍蝦丸、蟹棒的配料上也未標上墨魚、蝦、蟹等字樣,唯一與海鮮掛得上邊的,只是魚糜一種原料。
“海鮮都是好幾十元一斤,我們檔口一公斤新鮮的墨魚丸還得160塊呢!這些便宜的海鮮凍品怎么可能全用海鮮制作呢?”農貿市場一家自制新鮮丸子的檔主告訴記者,檔口制作肉丸,一般是要一斤肉加水、淀粉,才能做出一斤多的丸子,照這個比例,一斤十幾二十塊甚至幾塊錢的海鮮凍品如果用海鮮制作,成本根本劃不來。因此,這些蝦丸、蟹肉棒其實大多以淀粉為主,混合少許魚肉、豬肉或雞肉,根據不同口味,再添加食用香精等制作而成,并非真正的海鮮肉。
對于海鮮凍品“名不副實”的情況,法律人士認為,商家在包裝上如果明確表示,不含有蟹肉、龍蝦等成分,且產品在生產、流通、銷售過程中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話,無法斷定產品就是不合格或欺騙消費者。如果這些產品在成分配料中明確寫明包含蟹肉、龍蝦等,但其產品并不存在這些成分時,則可認定是不合格產品。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時要仔細查看其配料成分,多留一個心眼。
(編輯: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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