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這么干的,三斤重的螃蟹,皮筋占了六兩,這不是宰客嗎?”日前消費者韓女士帶著一堆很粗壯的皮筋來到開發區工商局金瑪商城女子工商所,稱其在開發區某農貿市場購買的螃蟹過度使用膠皮筋,而商家卻以“大家都這么干”為由拒絕退錢。
消費者:三斤的螃蟹,六兩的皮筋,商家太坑人
前幾天,韓女士在外地上大學的兒子放寒假回來,半年沒吃到大連海鮮了,韓女士到開發區某農貿市場給兒子買螃蟹解饞。當時商家要價70元一斤,韓女士挑了四只,剛好三斤,通過討價還價,商家同意優惠10元錢,只收韓女士了200元。因為擔心皮筋蒸煮后會產生有毒物質,在螃蟹下鍋前,韓女士讓丈夫先把綁在螃蟹腿上的皮筋剪掉。“這皮筋怎么這么粗啊,而且用得著綁這么多嗎?”丈夫的話提醒了韓女士,于是她把所有的皮筋放在一起稱了一下重量,接近七兩重,也就是說自己花200元買螃蟹,其中40多元是用來買皮筋的。韓女士立即帶著未下鍋的螃蟹和皮筋找商家理論,要求退回皮筋錢。商家卻稱,這螃蟹批發來的時候就是這樣的,退錢不可能。無奈之下,韓女士將其投訴到開發區工商局金瑪商城女子所。
商家:大家都這么干,“重裝”螃蟹是行規
通過工商所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經營者同意為消費者退還200元螃蟹的利潤20元。但是經營者也是一肚子委屈,他說螃蟹從水產批發市場上貨時就這樣的,大家都這么賣的,如果不是因為捆綁了皮筋,也就不是70元一斤的價格了,該賣90元一斤了,但是單價低會讓購買的人心里容易接受,尤其是對于賣螃蟹送禮的顧客。
工商部門:過度包裝有失交易公平
開發區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鄒福學主任稱,螃蟹捆綁皮筋的初衷是防止夾傷人手和提升賣相,但使用必須有度,過度使用皮筋、草繩等捆綁螃蟹顯然有失公平。雖然現在相關法律對這一行為還沒有明文規定,但是消費者享有計量標準,公平交易的權利,作為商家應該明碼標價,誠信經營,讓消費者有選擇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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