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據四川在線瀘州頻道消息(袁玉華)日前,記者從江陽區區水務局水產漁政站獲悉,與往年禁漁期相比,今年禁漁期出現了電魚最高罰款10萬元、天然水域釣魚最高罰款1000元的“新政”。
實施春季禁漁是保護水域生態的一項長期政策。2月1日至4月30日,為江陽區春季禁漁期。禁漁期間,在江陽區境內的長江、沱江等所有天然水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游釣、水禽放養、扎巢取卵;禁止電、炸、毒魚;禁止收購、經營、利用天然水域的漁獲物;取締和查處生產經營電、炸、毒魚等一切有損天然水域漁業資源的企業和商家,實現江上無漁船、岸邊無網具、市場無江魚銷售的管理目標。
電魚最高罰款10萬元
由于電魚、炸魚、毒魚對魚類的生存繁衍危害極大,群眾反映強烈,須予以堅決打擊。在禁漁期間,區水產漁政站要求各鄉鎮街水務站要主動出擊,以保障打擊電、炸、毒魚專項行動的順利進行。
據區水產漁政站負責人介紹,如果采用電魚設備,電擊捕撈胭脂魚、長江鱘、白鱘等國家保護魚類,或者電擊魚的數量較大,區水產漁政系統可依法對其實行頂格處罰,最高可罰款10萬元,相關部門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月1日,區水產漁政站組織人員開展了禁漁期執法檢查,重點開展了打擊電、炸、毒魚專項行動。當天,未發現電、炸、毒魚情況。
天然水域釣魚最高罰款1000元
“按照《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禁漁期間在天然水域釣魚,我們將依法對其實施處罰,可采取勸阻、沒收釣桿、罰款100元至1000元三種措施!苯枀^水產漁政站負責人告訴記者。
江陽區水產漁政站提示,在禁漁期間,請大家不要在天然水域釣魚,以維護天然水域的生態平衡。
“禁漁期間,我們將組織人員深入到渡口、碼頭、市場、漁船、餐飲店、村、戶,向廣大漁民和群眾宣傳春季禁漁的重大意義,普及相關法律知識,不斷增強人們的守法意識和養護資源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眳^水產漁政站負責人表示,將依法對天然水域、水產品市場、賓館、餐廳等場所進行檢查和監督管理,設置“禁漁”舉報電話:0830-3123651。
“禁漁初期,我們將從嚴查處第一艘違規漁船、第一套下水網具、第一批上市江魚、第一個違規作業者,確保禁漁工作順利進行!眳^水產漁政站負責人告訴記者,禁漁期間,他們將會同公安、工商等部門,采取靈活多樣的監督檢查形勢,嚴禁賓館、餐廳、飯店、招待所等飲食行業和個人經營、銷售、收購江河魚類,確保禁漁工作取得實效。
記者了解到,禁漁期間,江陽區將以生活補助、安排務工、引導產業轉移等措施,妥善安置漁民生產生活,確保漁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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