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據從化新聞社消息,近期,廣州周邊發生了市民因食用河豚魚引起食物中毒的事件。為保證廣大市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預防食用河豚魚中毒事件的發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工商從化分局、各鎮街有關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餐飲企業經營河豚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目前暫未發現我市餐飲服務企業違法經營河豚魚及其制品。
在行動中,執法人員重點核查了餐飲企業養殖魚池和食品原料倉庫是否有河豚魚、巴魚及其干制品,并對餐飲企業的食品原料臺賬進行查閱,嚴防河豚魚及其制品進入餐飲服務環節。同時,該局在巡查中加大宣傳力度,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用河豚魚危險性的宣傳教育,引導消費者養成健康科學飲食習慣,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識,確保飲食安全。
據該局工作人員介紹,河豚魚肉質鮮美,但含有劇毒,特別是春季毒性更為強烈。河豚魚毒素是一種非蛋白神經毒素,0.5毫克可致人死亡。河豚魚卵巢毒性最大,其次為肝臟、血液、眼睛、腮和皮膚。但魚死后其內臟毒素可滲入肌肉中,潛伏期短,一般食后10分鐘至3小時發病。該毒素可使神經傳導阻斷,致使人呼吸中樞和血管運動中樞麻痹,導致呼吸衰竭,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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