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池塘河蟹養殖互助保險試點工作繼續深化
發布時間:2013/5/9 11:41:08 來源:江蘇省漁業互保協會 編輯:黃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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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江蘇省漁業互保協會自2012年在常熟、興化兩市開展了池塘河蟹養殖互助保險,開創了江蘇省漁業互助養殖保險的先河,經過一年的試點,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江蘇省漁業互保協會自2012年在常熟、興化兩市開展了池塘河蟹養殖互助保險,開創了江蘇省漁業互助養殖保險的先河,經過一年的試點,取得了預期的效果。在總結去年全年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試點地區養殖單位和個人的需求意見,研究制定了《江蘇省漁業互助保險協會池塘河蟹養殖互助保險條款(試行)》,繼續深化推進該省池塘河蟹養殖互助保險試點工作。
和去年池塘河蟹養殖保險試點工作相比,今年該省河蟹養殖互助保險的政策又做了一定的調整,主要有以下五方面變化:
一是漁民參保有補貼。為充分調動漁民參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江蘇省協會給予參保漁民50%的保費補貼。
二是保險試點范圍擴大。在去年六個縣(市、區)試點的基礎上,增加到到八個縣(市、區),分別是常熟市、武進區、寶應縣、興化市、姜堰市、金湖縣、盱眙縣、泗洪縣,基本涵蓋了全省池塘河蟹養殖的重點產區,在養殖規模、養殖方式上有很強的代表性。
三是保險期限更合理。充分征求池塘河蟹養殖單位及個人的意見,結合省內河蟹養殖的生長周期,把互助保險的責任期限確定為當年的5月至10月,保險期限的設置更加合理精確。
四是風險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河蟹養殖保險每畝互助保險最高金額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河蟹養殖的風險保障能力得到倍數提高。
五是理賠定損更便捷。針對不同原因、不同時間所引起的河蟹損失情況,分別按照不同的既定標準給以理賠,更加科學迅速和便捷。
江蘇省的水產養殖互助保險還在探索階段,以池塘河蟹養殖互助保險試點為起點,在實踐中探索,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及時調整思路、完善體制,試點工作有序推進,進而在全省范圍內全面開展池塘河蟹養殖互助保險。江蘇省協會還將以河蟹養殖互助保險的成功經驗逐步推廣到其它水產養殖品種,為該省水產養殖的平穩發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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