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模式
“聯辦共保”模式由政府和保險公司按5∶5比例承擔保險責任保額為2000元/畝,費率為5.5%
保險責任
主要針對自然災害,明確僅限于因大暴雨、特大暴雨和連續干旱所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
因病害、藥害、水質污染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不屬于本保險責任范圍
蟹池中套養的魚、蝦等其他水生動物,不屬于本保險范圍
日前,張家港市的5個鎮以鎮為單位,對20畝以上的內塘螃蟹養殖大戶統一參保內塘螃蟹養殖保險,保險面積1524畝,提供保險金額304.81萬元、保費16.76萬元,其中政府承擔90%的保費補貼。據悉,張家港內塘螃蟹養殖保險的推出,填補了我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在水產養殖業上的空白。
蘇州市政策性農業保險自2006年推出以來,保險品種和承保面不斷拓展,保險費率及保費補貼不斷優化,很多農戶為此受益。但政策性農險險種主要集中在種植業和畜牧養殖業,水產養殖方面一直沒有推出相關險種。日前,《張家港市內塘螃蟹養殖保險試行意見》正式下發,在蘇州市首推內塘螃蟹養殖保險新品種,標志著我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在水產養殖業取得新突破。
據介紹,張家港內塘螃蟹養殖保險采取“聯辦共保”的保險模式,由政府和保險公司按5∶5比例承擔保險責任。保額為2000元/畝,費率為5.5%。
投保條件上,明確投保的規模和相關技術要求,按照《江蘇省農業保險內塘螃蟹養殖保險條款》 第二條規定執行,該條款明確,符合下列條件的內塘養殖螃蟹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一是經過縣級以上政府主管部門審定的合格品種,蟹塘所在地域、蟹塘堤壩或圍擋、放養蟹苗規格、養殖密度、常年蓄水量、排灌設施等,均符合水產養殖管理部門相關規定; 二是螃蟹養殖戶承包蟹塘連片面積在20畝(含)以上。投保人應將符合上述條件的螃蟹全部投保,不得選擇性投保。套養的其他水產品、非內塘養殖的螃蟹,不屬于本保險合同保險標的。
在保險責任方面,內塘螃蟹養殖保險主要針對的是自然災害,明確僅限于因大暴雨、特大暴雨和連續干旱所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因病害、藥害、水質污染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不屬于本保險責任范圍。蟹池中套養的魚、蝦等其他水生動物,不屬于本保險范圍,一旦出現此類動物所造成的損失不予理賠。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綜合新聞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