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根據《關于印發〈2013年國家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農漁發[2013] 8號)安排,農業部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煙臺)于5月中旬對湖北省大冶市、陽新縣、通城縣、咸安區、赤壁市、武穴市、黃州區、鐘祥市、公安縣、江夏區、蔡甸區等11個縣(市、區)35家水產養殖場(企業)進行了抽查。共抽查水產品樣品70個批次,其中草魚、鱖魚、鳊魚各10個批次,淡水小龍蝦40個批次。主要監測氯霉素、已烯雌酚、硝基呋喃代謝物、孔雀石綠和喹乙醇等5種(類)禁用藥物殘留指標。抽檢樣品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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