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近日,樂清市大荊鎮盛家塘村一灘涂養殖戶李某因灘涂螺螄泛濫,買來某品牌殺螺胺乙醇胺鹽農藥在灘涂噴灑,造成四畝多海瓜子死亡,直接經濟損失超萬元。李某回想起購買農藥的時候商家說過該農藥是可以在灘涂上使用的,于是拿著沒有用完的農藥來大荊工商所投訴。
接到投訴后,工商執法人員當即陪著李某去找銷售農藥的商家了解情況。商家表示,目前使用灘涂的農藥比較少,而李某購買的殺螺胺乙醇胺鹽是專門針對螺螄的成螺和螺卵的農藥,而且包裝上注明可以在灘涂使用。不過,鑒于該農藥在海瓜子灘涂養殖區沒有使用過,他不建議李某在養殖區使用,只是說該農藥可以在灘涂使用。
對此,執法人員發現在注意事項中指明:本品對蜜蜂、魚類、貝類等水生生物、家蠶有毒,施藥期間應遠離水產養殖區施藥,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同時為了保險起見,執法人員撥通了該農藥生產廠家技術部的電話,得到的反饋是該農藥主要是在水稻田里使用,在灘涂上使用是為了防治血吸蟲病,消滅其宿主螺螄,并不適合水產養殖過程中螺螄的防治。
聽了廠方的答復,李某認識到這次損失主要是自己導致的,他如果能認真閱讀使用說明,不盲目進行用藥試驗也就不會造成如此大的損失了。最終商家出于對李某巨額損失的同情,表示將盡量向總公司申請一些補助來幫助李某減少損失,李某對商家的做法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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