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用柴油補貼是中央政府針對漁民實施的一項惠民政策,早在2006年就已實施,可姜堰區華港鎮董潭村的一些螃蟹養殖戶卻自從兩年前養殖螃蟹開始,這個柴油補貼就一直沒能領到,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一下。
董潭村村民宋榮芳告訴我們,她和老公楊井才以前一直在外面打工, 2011年他們萌生了養殖螃蟹的想法。
宋榮芳說他們當初雖然沒有經過村里就直接跟村民簽訂了協議,但當時村里對這種做法也默認了?删驮谒麄內ゴ謇镩_證明準備領取柴油補貼時,村里卻提出了一個要求。
當時宋榮芳按照每畝50元的價格交了這個“集體土地資源費”,為此村里也開了一份收據給她,并且在她跟其他村民簽訂的協議上蓋了一份村里的公章。不過宋榮芳把相關材料送到鎮上以后,這個柴油補貼卻一直沒能發給他們,另一位養殖戶周華年也碰到了這樣的情況。
眼看今年的柴油補貼又快要發放了,這些養殖戶們再次找到了村里。
為了了解董潭村為什么要收這筆“集體土地資源費”,我們首先來到了董潭村委會,村黨總支部書記楊志育告訴我們,這個“集體土地資源費”是鎮上統一要求收取的。
楊志育告訴我們,其實宋榮芳他們私自跟村民簽訂土地流轉協議是不合法的,損害了村里的集體利益,所以他們才要收這個“集體土地資源費”。而且他們當時也是跟村民簽訂了協議的。
在華港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我們了解到,其實宋榮芳他們柴油補貼之所以現在還沒有領到,主要是因為審批名額有個時間,在今年的初審名額當中我們也看到了宋榮芳等養殖戶的名字。
那么對于楊書記所說的,他們收這個“集體土地資源費”是鎮上統一要求的說法,記者也來到華港鎮農經站進行了核實,這里的楊站長告訴記者,這確實是鎮上的統一要求。
楊站長也說了,董潭村這種不交“集體土地資源費”就不給村民開證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他也會跟董潭村的楊書記好好溝通一下。而宋榮芳他們只要通過了今年的審核,以后都可以領取柴油補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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