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名牌產品和地理標志稱號獎勵辦法》近日出臺,決定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名牌產品的我省水產企業給予表彰和獎勵,其中對獲得“馳名商標”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我省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名牌產品和地理標志”稱號的本省企業實行一次性單項獎勵。獎勵標準為:一、對當年評定為“馳名商標”企業,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00萬元;二、對當年獲得的海南省“著名商標、海南省名牌產品和地理標志”單位,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0萬元;三、同年度同一獲獎商標名稱下獲得的多項著名或名牌稱號,獎勵標準按本條一、二款中獲獎金額最高的一項執行,不重復獎勵。
據了解,該獎勵辦法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免責聲明:本文在于傳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文不保證其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并未經過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數據的準確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