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昨日,記者從威海市漁政支隊獲悉,根據農業部下發的《關于禁止使用雙船單片多囊拖網等十三種漁具的通告》,威海海域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雙船單片多囊拖網等13種漁具,淺海、灘涂等沿海開放式養殖水域也屬禁止使用范圍。
《通告》規定,黃渤海、東海、南海3個海區內禁止使用雙船單片多囊拖網、船布無囊地拉網、拖曳束網耙刺等13種漁具,禁用漁具的所有者、使用者須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對上述漁具進行清理和更換。自2014年1月1日起,這13種禁漁具將全面被禁止制造、銷售和使用。
威海市漁政部門主要負責人表示,元旦后,市漁政支隊將對海上、灘涂、港口漁船攜帶、使用禁用漁具的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對制造、銷售、使用禁用漁具的,將依據《漁業法》第三十八條予以處理、處罰,并對使用禁用漁具的漁船,視情全部或部分扣除當年的漁業油價補助資金。對攜帶禁用漁具的捕撈漁船,按使用禁用漁具進行處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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