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揚州市水生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出臺,對魚蝦等水生動物疫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發生如何處理,作了詳細的規定。農林部門表示,將盡最大力量控制和減少水生動物疫情;并稱即使發生了疫情,因為水生動物傳染有很大的局限性,也不會影響到市場魚蝦類水產品的供應。
市農林部門強調指出,凡攜帶人魚共患病原的水生動物體,不能用于加工、食用、魚用飼料,應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養殖用水必須經無害化處理、消毒后方可排出;攜帶非人魚共患病原的水生動物,如體表完整、外觀正常,可用于加工,但其內臟、鱗片等廢棄物,以及加工用水須經無害化處理。水生動物養殖場應按要求對場內的養殖設施(養殖池與蓄水池)、養殖用水和場周圍進行嚴格消毒,養殖場進排水系統要分開。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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