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下旬起,我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將開展專項執法。
據介紹,此次將重點打擊以下內容:水產養殖單位或個人在清灘、清塘、消毒、治療過程中使用違禁漁藥和其他化合物;未按規定建立采購、儲存、使用飼料和藥品各個環節的記錄制度,以及記錄的不真實性、不完整性;出售尚在用藥期、休藥期以及出售含有違禁藥物和漁藥殘留超標的水產品。對漁藥經營單位和個人將重點打擊各類漁藥的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批準文號、產品標準號等三號不齊全;生產廠家沒有經gmp認證;漁藥的標簽或者說明書標志不清楚、不規范;私自銷售違禁、不合格漁藥以及化合物。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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