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各有關單位:
隨著我國消費水平的提高,近年來冰鮮水產品進口貿易量增長較快。進口商應充分認識到進口冰鮮水產品的安全衛生風險,高度重視進口冰鮮水產品質量安全。為保障進口冰鮮水產品特別是生食冰鮮水產品安全衛生,現就上海口岸有關進口冰鮮水產品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進口指定項目檢測
自2014年7月1日起,首次進口的冰鮮水產品,須提供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其他有關要求中所列明項目的檢測報告進口冰鮮檢測項目 下載。首次進口,指境外生產企業、產品名稱、產品品牌、產品原料加工工藝、境外出口商、境內進口商等信息完全一致的冰鮮水產品從上海口岸第一次進口。檢測報告可由境外官方實驗室、第三方檢測機構或企業實驗室,或境內取得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
非首次進口的冰鮮水產品報檢時可提供首次進口時提交檢測報告的復印件(加蓋進口商公章)。
在2014年7月1日前進口商按上述要求提供進口指定項目檢測報告的可視作首次進口。
二、鼓勵企業主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一)境外生產企業自主檢查
進口商應積極主動制定進口冰鮮水產品年度自主檢查計劃,對境外冰鮮水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自主檢查,并據此對境外供應商進行評估,確定合格供應商,進口商簽訂貿易合同時應要求境外生產企業按照我國要求進行生產,重點考核運輸過程中質量安全狀況,保證其輸華冰鮮水產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要求。年度自主檢查計劃(供參考) 下載
(二)企業自主檢測
進口商應積極主動對進口冰鮮水產品開展自主檢測,確保進口產品持續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要求,并主動將每一批進口冰鮮水產品的重點項目(詳見進口冰鮮水產品檢測項目)檢測報告隨附其它報檢資料提交口岸檢驗檢疫機構。
(三)對能積極主動落實上述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進口商,進口冰鮮水產品在取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前可存放在經上海局考核合格的進口冰鮮水產品備案冷庫中。另外,上海局將創造必要條件促進進口冰鮮水產品貿易便利。
對未積極主動落實上述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進口商,進口冰鮮水產品在取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前須存放在“口岸備案監管冷庫”。
三、進口冰鮮水產品備案冷庫
經上海局考核合格備案的進口冰鮮水產品冷庫名單統一在上海局網站對外公布。具體申請備案程序詳見上海局網站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專欄。
四、做好產品追溯管理
進口商應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在進口后及時填寫進口記錄,在銷售后及時填寫銷售記錄。進口商應建立產品進口及銷售追溯召回系統,確保產品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能夠及時召回所有進口、銷售的產品。進口商應及時在《進境動物源性食品采樣批流向系統》填報進口及銷售記錄。進口商在開展自主檢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情況的應主動報告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并積極開展召回工作主動消除影響、確保消費者健康。
五、檢驗檢疫監管
(一)備案管理。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指導進口商開展自主檢查、自主檢測計劃,并對進口商開展備案管理。上海局定期組織對已備案企業開展抽查審核工作,審核中發現不符合的企業取消備案資格。
(二)進口及銷售記錄督查管理。上海局按相關規定將定期組織對進口商進口及銷售記錄開展督查工作。
(三)不合格情況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進口商不同境外生產企業出現3次不合格情況或同一年度同一境外生產企業出現2次不合格情況將取消涉及進口商或境外生產企業的備案資質。待相關企業采取有效措施并經檢驗檢疫機構評估合格后重新備案。企業自主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情況,能采取主動召回消除影響的可不計入上述不合格情況管理。
(四)如進口冰鮮水產品引起重大食源性疾病或食品安全事件,涉案進口商取消備案資格,情節嚴重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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