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名男子在筼筜湖旁撒網捕魚,而且“收獲”不小,稱要帶回家吃。殊不知,筼筜湖里的魚大部分金屬超標,對人體有害。而且,管理辦法規定,在筼筜湖捕魚可處200-2000元的罰款。
東南網3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利萍/文 陳巧思/圖)昨日上午近10點,4名中年男子出現在筼筜湖湖濱北路路段,有的提著桶,有的拿著網,一邊走一邊撒網捕魚,一路下來“收獲”不小,稱要帶回家自己吃。
昨日,市民王先生在筼筜湖邊散步,看到有一群男子在捕魚。據王先生描述,他們一行四人沿著湖邊走著,走在前面的是一名身著紅格子襯衫的稍胖男子,該男子手拿著一張大網,關注著湖面的動靜。
男子站住后張開網用力一甩,一張圓形的大網就像一張大口,網住了水面,不一會兒男子慢慢地收網,然后將網底的淤泥在水里蕩洗幾下,將網提起來放在步行道上。
被網住的魚兒亮閃閃地在網中掙扎,網魚男子的同伴就圍了過去,幫忙將網中之魚丟進一白色的桶里,而后四人又繼續往前走,每走一小段路,就撒網捕魚“作業”。
王先生說男子們捕魚引起不少在湖邊散步者的圍觀,他看到其中一男子提著的白色大桶里,有大大小小的魚,大的有巴掌大的非洲鯽魚,小魚兒只有食指大,桶里裝著至少30只的魚。
一名年輕女子看到男子捕魚問,“你們捕這些魚是要做什么用?”捕魚的男子回答說:“自己吃啊。”女子繼續說:“這湖里的魚不能吃,很臟的。”而捕魚的男子聽后笑了笑說:“養的魚更臟,池塘水都混著人的糞便呢。”
據了解,曾有專業機構對筼筜湖的魚進行專業檢測,結果顯示,大部分魚存在金屬超標,食用對人體有害。另據《廈門市筼筜湖區管理辦法》規定,筼筜湖區內禁止養殖捕撈,而在筼筜湖里捕魚的,可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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