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世界環境日”,新市民王強(化名)來到太湖馬山十里明珠段,在法官的見證下,放養了一卡車螺螄,彌補他此前因非法電擊捕撈犯下的過錯。“因法律意識和環保意識淡薄,我觸犯了法律,希望大家引以為戒。”王強說,他很后悔,現在想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修復環境。
近年來,太湖水域非法捕魚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水環境破壞極大。王強說,自己是個“上班族”,損友勸他“去撈一點,賺點錢花花”,王強也覺得沒什么,就跟隨朋友一起,晚上到太湖偷捕,最后一次被漁政抓個了現形,“到后來才知道自己犯了法。”
“環境官司不能一判了之,更要注重環境的修復。”濱湖法院介紹,去年,王強與同伙置備漁船、電擊器等非法捕魚工具,在南泉地區太湖貢湖水域,電捕河蝦、白蝦約395千克,用漁網捕撈太湖螺螄約12000千克,銷贓后分得1.1萬多元。最終,濱湖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判決后,根據水域生態特點,王強主動交納生態恢復費6000元用于購買魚蝦苗、螺螄苗在被捕撈水域放養,以恢復漁業資源,控制水草生長,提升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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