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物價局和財政廳聯合發文批準,同意從2007年開始在省內開展的水產苗種檢疫執行新的收費標準。調整后的檢疫項目和收費標準分別是:外部形態,每份樣品15元;寄生蟲,每份樣品45元;細菌,每份樣品150元;病毒,每份樣品180元;藥物殘留,每份樣品300元。檢疫品種包括蝦類、蟹類、貝類、海參、海膽、海蜇、海藻類、海水魚類、淡水魚類、觀賞魚類。
此次調整水產苗種檢疫收費標準,是在執行省物價局和財政廳2004年批準的水產種苗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根據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的《遼寧省水產苗種管理條例》和遼寧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2006年第2號規章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公告》批準的《遼寧省水產苗種檢疫實施辦法》,取消了檢驗收費,增加了檢疫收費項目和標準。水產苗種檢疫費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檢疫費收入主要用于檢疫單位有關藥品和易耗品購置、疫情調查監測、檢疫人員培訓以及有關儀器設備維護等費用支出。
實行水產苗種檢疫是《遼寧省水產苗種管理條例》從法律地位上明確的一項制度,省物價和財政部門對收費標準的批準是從收費依據上對執行此項制度的根本保證。從此,全省各級水產苗種檢疫機構將依照法律和標準開展水產苗種檢疫工作,從苗種生產源頭上保證水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水產增養殖業健康發展。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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