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專門收購死魚,回家加冰、打包裝箱,再把死魚送到車站,發往全國……
僅1年多時間,葫蘆島4名犯罪嫌疑人銷售死多寶魚121萬斤,銷售金額879萬元,獲利113萬余元。
昨日,來自興城市人民法院的消息,目前這4名被告人均因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刑事處罰。
溫某芹(女)家住在興城市海邊小鎮,多年來,看到很多人都養殖多寶魚(學名大菱鲆魚),而且都賺了錢,心里很癢癢。
為了多賺錢,她想出了個餿主意,到附近漁場低價收購死魚然后再高價賣出。溫某芹供述說,近兩三年收購量大,她便找來閆某、溫某、張某等人幫著收購,并給他們開工資。
附近大概有百家漁場,收購死魚時間長了,附近誰家有死多寶魚就給她打電話。基本都是每天早上六七點鐘去收魚,10點多回來,然后收拾打包,下午4點再送往車站。“她收購的魚都是缺氧死的或者病死的,絕大多數不知道死因。她將魚主要賣到哈爾濱、沈陽、長春、濟南、山西等地魚販子手中,通過鐵路發貨,對方將魚款匯入她的銀行卡。”辦案人員稱。
犯罪嫌疑人閆某說,從2009年開始給溫某芹收購死魚,“每斤幾元錢,死魚有的是凍的,有的不是,魚棚一般把死魚放在冷庫凍著,攢到一定量時給他打電話,沒有問過這些魚怎么死的,買回來后將死魚加冰、打包。”
當地有多家多寶魚養殖戶證實,在養殖過程中,多寶魚因水溫高、腸炎或疾病等原因死亡的,隨后就被收走了。
來自外地的幾個農貿市場經營戶證實,這些死魚主要都賣給飯店。有的以每斤20元價格購買,有的每斤5元。
經司法鑒定所對溫某芹等人的銷售賬本進行審計鑒定,2012年5月26日至2013年8月22日間,四被告人共銷售死多寶魚121萬多斤,銷售金額為879萬多元,所獲利潤約113萬多元。
經天津市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對溫某芹等人銷售的死多寶魚進行抽樣檢測:死多寶魚檢出遲緩愛德華氏菌,該菌是魚類(鰻、鲇、鲆等)、兩棲動物(蛙)、爬行動物的重要致病菌。
經遼寧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食品安全案件危害評估報告論證:長期食用病死魚,可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隨后,法院判決被告人溫某芹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20萬元。其他被告人也受到了相應的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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