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記者從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發布的今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公布了28批次監督抽檢結果,涉及肉與肉制品、水產及水產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餐飲食品等5大類。其中,不合格3批次,為長治市紫坊農貿市場利軍水產經銷部、臨汾市萬佳福倉儲超市有限公司家樂店、晉城市海鮮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文昌街水產批零部銷售的淡水蟹均檢出氨基脲。
據了解,氨基脲是呋喃西林類藥物的代謝物。由于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物對人體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農業部公告硝基呋喃類藥物為在飼養過程中禁止使用的藥物。衛生部于2010年將其列入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黑名單。監督抽檢中發現水產品中有氨基脲,原因可能為水產養殖時非法使用所致。
針對發現的問題,省食藥監局已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并對相關企業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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