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廣西北海潿洲島海域出現一條罕見鯨鯊近日引發社會關注。然而,關于這條鯨鯊被漁民捕殺的信息7日下午開始在網絡傳播。記者8日從北海多個相關部門獲悉,對于圖片內容的真實性有關部門仍在核實中。(5月11日,人民網)
中國具有極為豐富的飲食文化。古人云“民以食為天”。最初食客只追求食物的味道與營養價值。但隨著時代的變化,食客們對食物更為挑剔,追求品種、烹飪方式的創新,更有部分食客存有畸形消費心理,其“獨辟蹊徑”將饕餮之口張向野生保護動物,認為消費野生動物有面子、有地位、能滋補。“有買賣就有殺戮”,正因為存在這樣一群“自命不凡”、“豪氣沖天”之流,才有一些犯罪分子為獲取“客觀暴利”不惜鋌而走險走私、買賣野生動物。
這不,近日媒體爆出現身于廣西潿洲島海域的一條“鯨鯊”已遭捕殺,并以每斤2.5元的價格作為魚肥在市場上賤賣售罄。倒賣者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雖然事件真相并未揭曉,但足以刺激到公眾保護野生動物的敏感神經。
筆者認為,該事件賤賣的不止是鯨鯊,更暴露出千瘡百孔、基礎薄弱甚至“含金量”低下的野生動物監管生態。雖說“保護環境、關愛野生動物”的口號沒少喊,但殺害倒賣野生動物惡性事件仍屢禁不止,且“野味”產業鏈條多環節呈現“升級”新趨勢,犯罪花樣不斷翻新。其不僅滿足于使用暗語,絕大多數野味餐廳竟狡猾地采用“調虎離山”之計,將廚房與食材“分離管理”,且收購與銷售環節一律網絡化,利用論壇、QQ群、微信朋友圈、公眾號等進行“空中”交易,運輸環節更是“隱蔽”、“兇險”,由“探風”的前車為“殿后”的后車“保駕護航”。不法分子如此“狡兔三窟”地“打游擊”,并采用高科技犯罪手法,這不僅加大了執法打擊難度,更為相關執法部門敲響了“重磅監管”的警鐘。
筆者認為,宣傳教育“打前鋒”、監督管理“做后盾”兩環節務必配合好。鎖定宣傳對象,擴大宣傳范圍,增強宣傳效應。我們的宣傳對象不僅僅局限于普通民眾,更應將公職人員列為宣傳教育的重點。在眾多野生動物犯罪案中,人們驚奇的發現居然還有公務人員的身影。這嚴重損害了政府形象。身為公務人員,應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規定,為廣大民眾做好表率作用。絕不能為滿足一己私欲,與追求“山珍野味”的食客一起“同流合污”。明確宣傳對象后更應創新宣傳內容,不僅僅要大力宣揚“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還應把食用野生動物的諸多危害納入宣傳內容中,真正關閉食客喜好“山珍野味”的味蕾,讓野生動物在餐飲業無市可尋;拓寬監管手段,延伸監管主體,增強監管力度。置身“互聯網+”新時代中,相關執法部門應主動融入、適應新環境,面對不法分子網絡化犯罪,監管部門更應不斷完善“網絡監督體系”,不僅要廣納、實時培養網絡技術人才,更要強化網絡監督力度。同時織起部門內外監管、社會監督與群眾監督多層次、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督“大網”,讓“投機取巧”的不法分子無從下手。對經證實確有此種不法行為的不法分子進行嚴懲,嚴重時承擔刑事責任,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我們相信,在執法部門與社會公眾的嚴打、嚴防下,日漸升級的“野味鏈”定會被無縫監管打擊得“支離破碎”,再無藏匿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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