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東新店深河村的陸女士向我們欄目反映,說她父母承包了一處魚塘,目前已經養殖近30年。可是近段時間,因為鄰居家認為她家魚塘,影響到自己家風水,竟然向村里提議,要將她家魚塘給拆了。
陸女士說,她們家是老深河村的村民。這塊魚塘,是1989年,向當時的砂石井村承包的,合同期截止到2003年,分兩輪承包。在99年的時候,也就是第二輪魚塘承包期間,砂石井村的部分土地劃歸到深河村,她家的魚塘也一同劃歸深河村管理了。
陸女士說,因為認為魚塘已經劃歸到自己村里,本村村民可以分田到戶。在合同到期后,她們家便沒有再和深河村續簽合同。而且,對于這塊池塘的歸屬,她們還問過當時的村支書蔣斌。
陸女士說,因為有過原村支書蔣斌的承諾,所以她們家也就沒再問過村里,村里對她家的養殖行為也一直沒有干涉過。可是,2013年的時候,村里突然找到她家,說要將她家的魚塘進行拆除。
雖說事情就這樣僵持著,但是陸女士卻心存疑惑,怎么好好的魚塘,養殖了這么多年,突然就說泥土流失要拆除呢?陸女士說,經過多方打聽,她才了解到,原因就在于原村支書蔣斌。
陸女士說,她們家和蔣斌一家之前并無瓜葛,也沒有過什么矛盾。唯一發生過一次口角,那也是因為一件小事。
如東新店:原村支書否認風水說 稱拆魚塘與其無關
因為影響風水,原村支書就要拆了鄰居家魚塘,而且村里還幫著來拆?我們的幫忙記者對此是將信將疑。可是陸女士說,真實情況就是這樣。去年,村里提出要貫通水系,準備再次將她家魚塘的壩頭拆除,和千四河河道打通時,她和村里、鎮上的領導有過溝通,提出建議拆壩建涵。意思就是壩頭還保留,壩下面留有涵洞,這樣既不影響水系流通,她家還可以用漁網攔住涵洞后,繼續養魚。可是就是因為原村支書蔣斌的干預,村里、鎮上的意見一直在反復。
陸女士說,反復下來的結果,還是要拆除她家的壩頭。由于她家阻撓,村里甚至將她家告上了岔河法庭。
陸女士說,因為心里沒底,擔心敗訴。在岔河法院的判決結果沒有出來前,她在南通中院也提起了訴訟,目前還在等待判決結果。
陸女士一直對記者說,村里要強拆她家的壩頭,根源就在原村支書蔣斌,而且,沒有續簽合同也是因為有過蔣斌的口頭承諾,那么蔣斌本人是什么說法呢?記者決定去原村支書蔣斌家問問情況。
如東新店:拆池塘非鄰里矛盾 水系貫通才是主因?
在原村支書蔣斌家,蔣斌否認了風水的說法,也表示,在職期間從沒說過陸女士家現在的池塘就歸屬她家,但是陸女士對此并不認同,覺得就是蔣斌在從中作梗。那么這次村里貫通千四河水系,是不是只有陸女士一家的池塘被拆呢?記者也采訪到了另一位在千四河上攔壩養魚的楊女士。
楊女士說,因為要通千四河,所以她家的魚塘也在被拆的范圍。既然拆魚塘不是針對陸女士一家,那么這次村里對千四河河道治理是怎么安排的呢?記者聯系上了深河村現任村支書朱志飛。
在記者采訪時,有其他養殖戶告訴記者,他們家池塘的情況和陸女士家類似,沒有和村里簽訂過任何合同,也沒有承包證書,更沒有交過租金,村里對他們也沒有干涉過。只不過因為他們的池塘不是在要治理的河道范圍,所以這次沒有被拆,那么村里對這些村民養殖行為是怎么看待的呢?
朱書記告訴記者,雖說對這些在廢溝廢塘里私自養殖的村民,村里目前沒有干涉過,但是,他們并不合法,以后村里也會通過逐步治理,將這些村民的魚塘進行收回。
據陸女士說,她家曾經和村里協商,既然在貫通千四河時,部分地方還是需要建設帶涵洞的新壩頭,那能不能將她家的原壩頭進行改造,建成帶涵洞的新壩頭呢。朱書記說村里以前確實有過這方面的考慮。
朱書記說,由于陸女士家不同意,之后他們就在其他地方規劃建設了新壩頭,目前所有規劃的壩頭已經建好,所以他們不會再新建壩頭。但是陸女士告訴記者,是村里、鎮上不同意她家的改造。至于真實情況是什么樣,記者也無從得知。
因為陸女士表示,她現在就是希望和村里、鎮上協商解決她家的問題,最好不是通過打官司,所以記者陪著陸女士一同來到了新店鎮政府。
在新店鎮副鎮長吳建峰的辦公室,吳鎮長告訴記者,對于魚塘承包,《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有規定,屬于其他方式的承包,簽訂經營性合同,由承包雙方自行約定合同期限。合同期滿后,如果不再續簽,承包關系就會終止。所以不會分田到戶。另外,陸女士家的魚塘,在承包初期確實是個小池塘。但后來她家進行了私自擴建,目前這塊池塘已經和千四河水系連通,屬于河道范圍。按照規定,千四河屬于四級河道,不允許攔壩養魚。
對于拆壩建涵,這項工作是從2015年開始的,屬于全市的工作任務,他們鎮共有31處河道需要實施,深河村的千四河只是其中之一。目前,深河村大部分攔壩養魚的池塘都進行了拆除,剩下的只是零散幾戶。
目前,陸女士家和深河村都是積極的準備訴訟材料。對于這件事情的結果,我們相信法院會做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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