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山東青島海關開展專項行動,一舉摧毀1個特大走私進口凍水產品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涉嫌走私進口凍蝦夷扇貝柱、凍蝦、帝王蟹一批,案值2.3億元。(8月22日央視網)
2.3億元的日本輻射海鮮走私入境,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這些輻射海鮮大多已進入了民眾的肚子,吐是沒法吐出來了,但這么大的案子,現在才破案,說明還是有監管漏洞的。
實際上,這個走私團伙采用的手段也并非多少高明,走私分子把受到輻射的海產品在境外換包裝、標明是俄羅斯、美國的產品,將貨物集中到日本北海道,再運到越南防城港,再從防城港經過數千公里的長途跋涉運往境內銷售。走私分子這些手段看起來用了心思,實際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只要多長一個心眼,是很容易識破的。因為這些標明原產地是俄羅斯、美國的產品,如果沒有問題,何必要繞這么多路從廣西運過來呢?而且這些高檔海鮮零售價格為何明顯低于正常報關進口價格呢?
類似的問題在我國屢屢發生。前年,來自巴西瘋牛病疫區的牛肉,在江蘇等多個省份流通,有些地方長達一年,銷售金額僅江蘇連云港地區就達1億多元。為何屢屢出現這樣的情況,關鍵是多頭管理。像此類走私輻射海鮮、瘋牛病區牛肉的問題,海關、公安、工商、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委、衛生、食藥等部門都能管,但正是由于各部門都能管,從而出現了“人人可管,人人不管”的詭異局面。
輻射海鮮能漂洋過海,且能很順暢地進入市場,最終堂而皇之地擺上大眾的餐桌,有關部門的坐視可謂是“功不可沒”。走私和銷售未經檢測的海鮮,是國家應該嚴厲打擊的行為。阻止這些有安全隱患的海鮮流入我國市場,是保護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更有賴于海關、檢驗檢疫、商務、質檢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守土有責,依法履職,嚴厲監管。此案令人不寒而栗的并不只是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鋌而走險,更在于多個職能部門面對“輻射海鮮”時集體被“輻射”。
輻射海鮮走私入境暴露口岸相關管理部門監管不力。食品安全法明確要求,進口食品應當經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后,海關憑借出入境檢驗檢疫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而正是一些部門放任不管,才使大量輻射海鮮長時間通過有關渠道走私入境。一批批輻射海鮮入境,在山東就有案值2.3億元。可以想像,這些輻射海鮮不可能只運往山東,也不可能只有這個走私團伙在干這個事情。如此監管,如何讓群眾放心?
在瘋狂逐利的語境下,有利可圖必有喪盡天良以賺取一本萬利之人,以致食品安全成為公眾心理最大的恐懼。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犯罪易發多發,與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一些監管人員玩忽職守、包庇縱容不無關系。治亂用重典,在對走私和銷售輻射海鮮的不法分子依法嚴打的同時,更應該查處和嚴懲那些“故意放水”或者“不作為”的有關部門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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