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夏天,許多“山寨”龍蝦打著“盱眙龍蝦”的招牌招攬生意。作為“盱眙龍蝦”商標持有人的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重拳出擊,他們走訪全國各地集中打假,來到南京時,狀告多家店鋪商標侵權,某小吃店首當其沖,被告上了法庭,判賠4萬元。記者從鼓樓法院獲悉,本案作為全市近百件盱眙龍蝦系列案件之一,是第一個判決,具有較大的指導意義。
盱眙龍蝦你真的吃對了嗎?
“盱眙龍蝦”商標系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于2004年12月28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依法核準注冊的商標,該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1類商品上,商標注冊證號為第3739968號,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7日。2009年4月24日,該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
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發現,市場上很多店家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經營場所內外懸掛“盱眙龍蝦”銅牌,門頭突出使用“盱眙龍蝦”的字樣,使相關公眾產生了混淆。而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就由正牌的“盱眙龍蝦”來“背黑鍋”,這給龍蝦協會和獲得授權的龍蝦經營者造成了惡劣影響。為此,他們決定重拳出擊,保護品牌。
2016年5月,龍蝦協會委托一名協會會員以及兩名公證員一同前往南京某龍蝦店,該店懸掛的營業執照與某小吃店經營者為同一人,在公證員的監督下,協會會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在該店點餐龍蝦消費,同時取得發票。
獲取相關證據后,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認為某小吃店侵犯了龍蝦協會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故訴至鼓樓區法院,請求判令:某小吃店立即停止使用侵犯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享有注冊商標“盱眙龍蝦”專用權的銅牌和門頭并賠償經濟損失。
龍蝦打假第一個判決賠4萬
庭審中,鐵證面前,小吃店無法抵賴,只是稱:不知道懸掛“盱眙龍蝦”銅牌屬于侵權行為,該小吃店系從事食品經營,經營規模較小,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請求賠償的數額過高,請求法院依法降低賠償數額。
法院經審理認為,龍蝦協會依法享有“盱眙龍蝦”注冊商標專用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本案中,被控侵權商品為龍蝦,與涉案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經對比,門頭上和銅牌上使用的盱眙龍蝦字樣,與涉案注冊商標相比,兩者從整體結構上,構成相似。小吃店使用“盱眙龍蝦”字樣的經營行為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侵害了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
關于如何確定賠償數額的問題,可能是大多數商家比較關心的問題,法院依法酌定并考慮了如下因素:1.原告龍蝦協會主張的“盱眙龍蝦”注冊商標的知名度較高、影響力較大,屬于馳名商標;2.被告某小吃店經營地點、銷售數量以及經營面積和侵權過錯的大小;3.原告龍蝦協會的市場影響力;4.原告龍蝦協會公證、訴訟等合理、必要開支。
綜上,法院依法酌定賠償數額為4萬元。
據此,法院判決小吃店立即停止使用“盱眙龍蝦”的招牌,并賠償江蘇省盱眙龍蝦協會經濟損失人民幣4萬元。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綜合新聞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