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率先試點三年的水產養殖保險,已于今年9月經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全面施行,成為繼漁民、漁船、水稻、奶牛、玉米、嶺南特色水果、能繁母豬和家禽等農業保險之后的又一個新險種。近日,廣州農業部門召開現代漁業會議,提出貫徹落實的工作要求。
▎廣州首個本地特色保險品種
廣州市水產養殖長期面臨臺風、暴雨和凍災等自然災害和水產疾病等多重風險。自2008年初凍災以來,番禺區農業主管部門和漁業協會、保險公司一直探討水產養殖保險的可行性和操作性。2013年初人保財險公司在番禺區簽訂了全國第一單政策性水產保險合同。隨后又在花都開展了相關探索。
市農業局在總結番禺和花都兩區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經與市財政局、金融工作局等單位反復調研,并經報市政府審批同意,于今年9月印發《廣州市政策性水產養殖保險試點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實施水產養殖保險,標志著廣州市第一個本地特色的保險品種———水產養殖保險正式落地。
▎由商業保險機構經營管理
《方案》規定,養殖面積10畝以上的水產養殖品種都可投保,保險責任包括自然災害和特定疫病造成水產死亡。各級財政補貼保費80%,由商業保險機構按市場化經營管理。
由于水產養殖品種、養殖密度和養殖周期各不相同,造成各品種養殖成本差異較大,《方案》明確,由各區制定本地區各品種魚類成本明細表后,正式發保險經營機構確定保險金額,由承保農戶自主選擇各類風險責任計算費率。為方便參保農戶了解保險金額和保費的計算方法,《方案》增加了詳細的案例。
廣州市2016年水產養殖面積約41.8萬畝,全市水產養殖產量41.5萬噸,其中淡水養殖35.7萬噸,產值約76億元。廣州市農業局認為,政策性水產養殖保險正式實施后,廣大漁民和養殖企業、合作社又增加一份風險保障,有利于促使農民災后迅速恢復生產,促進農民增收。此外,農業保險作為政府救災的一種有效補充,將會更加公平、更加有效率。保險公司通過承保農險也能及時了解投保農戶(企業)的資金需求或其他風險需求,提供便利的險資直投融資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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