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人民政府正式下發了《關于南美白對蝦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的出臺,為如皋市南美白對蝦養殖污染整治工作(以下簡稱“整治工作”)的推進指明了方向。《意見》明確了南美白對蝦養殖污染整治各項階段性工作任務及其推進時間表,要求2018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的考核驗收;明確了南美白對蝦養殖污染整治責任主體:鎮(區、街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村(社區)支部書記是區域范圍內的第一責任人;明確了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要求農委、水務局、環保局、信訪局、公安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及“整治工作”分工,各司其職;明確了“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及工作質量標準,要求該市“整治工作”督查組采取定期檢查、“地毯式”檢查、“雙隨機”抽查、專項督查、明查暗訪、回頭看等方式,做到“整治工作”專題督查無盲區、無死角;明確了對南美白對蝦養殖污染整治工作進行問責問效。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由整治辦公室及時交辦給鎮(區、街道)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由紀檢部門追究責任。
為確保“整治工作”的穩妥推進,如皋市南美白對蝦養殖污染整治工作辦公室還將抽調精干力量,下派工作組到有關重點鎮(區、街道),協助治理“疑難雜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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