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江蘇淮安市漣水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故此,一起魚塘故意投毒案水落石出。
去年7月20日一大早,家住漣水縣徐集鄉紅劉村金孫組的金某早上5點左右來到魚塘開增氧機時,發現魚塘里的魚大面積死亡,漂浮在水面上,便立刻報了警,
漣水縣公安局徐集派出所民警到場后經過勘察,認為是有人故意投毒,據初步測算,魚塘死魚損失約二萬元左右。
金某家的魚塘出現大面積死魚,氣憤的同時他并沒有慌神,根據多年養魚的經驗,他對照死魚癥狀上網查詢,得知魚塘可能是被人投放了“清塘劑”——一種徹底消滅河塘野雜魚的藥物。
與此同時,死魚的化驗結果也證明,魚兒確實為中毒死亡。警方判斷,如果真是有人投毒,很有可能是村里人作案。
于是,金某通過網絡查找到該藥的購買網址,進而發現此類藥物多半是通過“申通”和“韻達”兩家快遞寄送。金某暗自走訪了徐集街上的“申通”、“韻達”快遞網點。
打聽到同村村民劉某在7月19日之前曾收到過4瓶“清塘劑”,于是,立即將此信息反饋給警方,不久,劉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經過審訊,劉某對投毒一事供認不諱。
原來,嫌疑人劉某是本村人,因為此前劉某曾在金家魚塘偷魚,被金某父親發現并呵斥,便一直懷恨在心伺機報復。
昨日,漣水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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