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眾反映,市、區兩級政府均發布禁止捕魚令,但在嘉陵江重慶市合川段仍發現有漁船在捕魚,希望了解相關禁捕政策。12月18日,記者與區群工熱線管理服務辦公室工作人員,去到區農業農村委行政執法支隊了解情況。
據了解,今年6月,重慶市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全市水生生物保護區從2020年1月1日起實行常年禁捕;長江、嘉陵江、烏江干流及其他水域從2021年1月1日起,暫定實行10年禁捕。
“接群眾反映后,我們立即安排執法人員進行了制止,宣講了相關政策。”區農業農村委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唐柯介紹說,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我區制定了相應的實施方案:今年,對嘉陵江合川段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462艘漁船實施了轉產上岸,并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實行常年禁捕。針對非保護區的其他水域,從2021年1月1日起將實施禁捕,暫定禁捕時間為10年。
就下一步工作,唐柯表示,一是在重點水域,充分利用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并開設24小時舉報電話42741558,接受群眾監督舉報,推動實時管控;二是聯合各鎮街加強對非法捕撈行為的巡查、執法力度;三是每年常態化開展增殖放流,增加水生生物多樣性,維護好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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