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排被違法強拆后,政府既不執行退養優先政策,至今仍遲遲未得到任何補償?我們營生被切斷,今年都沒法回家過年?”近日,來自福建福安下白石海域養殖戶林傳英、林文生、姚奮標、吳嘉全、陳飛、林華等人聯合向媒體求助,稱他們投資幾千萬元苦心經營起來的漁排,在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書、沒有得到任何經濟補償的情況下遭到強拆,養殖戶多年心血“一夜歸零”。
圖:下白石海域養殖戶漁排被強拆現場。
自2019年5月27日以來,以上養殖戶不斷到福安市、寧德市、福建省信訪至今,奔波于政府和各職能部門之間……但至今,他們辛苦經營了20年的漁排被強拆了,仍未見當地政府和職能部門對以上養殖戶的漁排和生蠔作出任何經濟賠償,幾十戶外地養殖戶損失殘忍,欲哭無淚。
圖:養殖戶站在被強拆扔到淺灘擱置的大量漁排和生蠔欲哭無淚。
如今,漁排被強拆、生蠔被賤賣的幾十戶外地養殖戶,還欠著一屁股債,不少債主紛紛上門追討投資款,他們多次和當地鎮政府和職能部門交涉,事情至今未能得到妥善解決。對于養殖戶反映的問題和困難是否真實,記者進行調查。
慘不忍睹:鎮政府強拆漁排3700多筐,養殖戶損失近五千萬元
林傳英、林文生系福建省平潭縣人,自2000年起,為響應國家政策的號召,支持漁牧勞動致富,陸續自籌資金來到福安市下白石鎮漁江村福嶼海域、東岐村大坑海域、北斗都村等海域進行養殖生產活動。
然而,為了碧海凈灘,福安市從2018年起開展海上養殖綜合整治。福安市清理禁養區內漁排,升級改造藻類,將傳統木結構網箱替換為新型環保塑膠網箱。
2018年9月14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寧德市檢察院、寧德市公安局、寧德市海洋與漁業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全市海上養殖綜合整治的通告》,嚴格按照寧德市海水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全面清理禁養區內養殖生產,合理控制限養區養殖規模,升級改造養殖區和限養區的漁排和藻類養殖。
對此,林傳英、林文生等養殖戶積極配合政府號召海上整治工作,盼望著對于原有投放在限養區的漁排進行退養補償。但是,他們萬萬沒想到自己經營20年的漁排不但得不到政府的“退養優先”和“升級改造”政策扶持,反而會被下白石鎮政府聯合職能部門給強拆了,且未進行任何補償或賠償,他們根本無法接受。
圖:下白石鎮政府和海洋漁業局執法人員組織人員強行賤賣養殖戶生蠔現場。
2019年5月21日上午,下白石鎮政府組織人員將養殖戶林傳英位于北斗都村海域的漁排網箱拆除、毛繩砍斷,并將大量半成品生蠔拖到大坑海域胡亂綁在一邊,林傳英的漁排和養殖物將毀于一旦。
隨后,下白石鎮黨委陳興副書記于2019年5月23日才首次告知養殖戶林傳英,并聲稱作為外地人經營養殖的漁排不能參與升級改造,必須無條件無補償的拆除,并強制要求林傳英在2019年底前將養殖的生蠔全部出售,否則其將在沒有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強制拆除養殖戶的漁排。
2019年5月24日,下白石鎮政府又擅自將養殖戶林傳英位于福嶼海域的96筐魚筐拉走,導致養殖戶林傳英的大量被強制從北斗都海域移除的半成品生蠔沒有適合的養殖場地。2019年8月23日,又在未通知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將養殖戶林傳英的漁排強制拆掉250筐,導致林傳英經濟損失慘重,直接虧本300多萬。
2019年11月1日,下白石鎮政府、福安市海洋漁業局相關部門在沒有出示任何相關法律文書、沒有任何書面通知送達養殖戶林文生的情況下,將養殖戶林文生投放在漁江村養殖的804箱合計400多噸生蠔(市價每斤2.5元)強行賤賣,金額僅為每斤1元,并且將養殖戶林文生的漁排強行拆除,造成林文生直接經濟損失500多萬元。
圖:養殖戶林文生站在被強拆的原漁江海域的漁排所在地。
2019年11月6日,福安市下白石鎮政府和職能部門又和11月1日一樣野蠻執法,在沒有出示任何相關法律文書、沒有任何書面通知送達給養殖戶林傳英的情況下,將林傳英養殖在福嶼海域的1000多箱合計800多噸生蠔(市價每斤2.5元)強行賤賣,金額僅為每斤1元。并將漁排拖到一處岸邊固定住。另外,在大坑海域的610箱生蠔直接用大船拖到淺灘區擱置,一旦海水退潮,610箱800噸生蠔將被活活曬死,個人直接損失800多萬元。
圖:林傳英站在被強拆后拖到淺灘處擱置的漁排傷心欲絕。
養殖戶林傳英告訴記者,他們營生的漁排網箱都是向當地漁民原來養殖海域租賃而來,是合法合規的。整片三都澳海域99%的漁民均是從該途徑獲得漁排和海域養殖,只有少數的外貿公司(合作社)擁有海域使用權證,林傳英與林文生、陳飛等人都是按三都澳歷來海域租賃養殖慣例進行生產,一直生產經營延續到現在。林傳英、林文生等人在福安市四處海域均有漁排進行養殖生產。
據林傳英介紹,在2000年,東岐村大坑海城有280個4.4米x4.4米的網箱(下白石邊防派出所頒發的牌照:大坑20號、19號、19-2號)。在福嶼海域有1000個4.4米x4.4米的網箱。福嶼鳥嶼514網箱4.4x4.4 米(和高仁華聯合體)。在北斗都海城有76個4.4米x4.4米的網箱,共計1860網箱,總投資1000多萬元人民幣,以上四處海域在2017年1月份便開始轉型養殖生蠔等貝類。
據不安全統計,目前共有林傳英、林文生、陳飛、林華等17戶養殖戶被福安市下白石鎮政府和職能部門執法人員強拆漁排,損失幾千萬以上。有的養殖戶損失還在評估中。
野蠻執法:藐視法律,強拆漁排,脅迫養殖戶賤賣生蠔
養殖戶姚奮標來自羅源,他是2017年才到下白石鎮漁江村海域養殖生蠔謀業求生。姚奮標合伙養殖的7戶是其中的養殖生產者,投資合計700多萬元。
姚奮標告訴記者,2019年3月份,下白石鎮政府口頭通知要對他的漁排進行無償拆除,在姚奮標提出上訪未得到答復的情況下,下白石鎮政府于5月24日下午下白石鎮黨委陳興副書記組織人員到養殖區強行鋸斷28框養殖生產設備,養殖戶忍無可忍的情況向政府申訴后,鎮政府于5月30日才張貼出公告,但是將日期倒簽到5月20日的通知,政府人員藐視法律,簡直無法無天,令人心寒。
隨后,下白石鎮政府于2019年5月21日、24日在未事先與養殖戶姚奮標交涉、未通知姚奮標的情況下,便將養殖戶姚奮標的漁排、毛繩、魚筐進行破壞。
令姚奮標氣憤的是,就算政府禁止養殖戶在該片海域經營養殖,也應提前通知養殖戶將飼養物變賣或者將海上作業的工具收走,下白石鎮政府擅自破壞他經營工具的行為不但違法,簡直就是一種地痞流氓行為。
不僅如此,下白石鎮政府對其他養殖戶也是采取野蠻執法,直接脅迫養殖戶賤賣生蠔和強拆他們的漁排。
2019年9月6日,養殖戶林華等人漁排被強拆208筐。9月20日,養殖戶吳嘉全等人漁排被強拆304筐。10月5日,姚奮標等人漁排再次被強拆550筐。強拆給這些外地養殖戶造成了嚴重的損失,慘不忍睹。
圖:養殖戶姚奮標、吳嘉全、林華站在被強拆的原漁排所在地。
養殖戶姚奮標、吳嘉全、林華等人告訴記者,外地人到下白石鎮漁江村租海養殖的據不完全統計有20來戶,以上投資經濟來源占80%以上屬于農村信用的貸款,其不足部份的資金是通過民間借貸籌集的。其余養殖戶也是在2017年便開始通過同樣的渠道開始在漁江海域養殖生蠔。所有養殖戶合計共有4594筐網箱,總投資三千萬元左右。
福安市下白石鎮政府和職能部門的以上野蠻執法,給姚奮標、吳嘉全、林華等養殖戶造成的損失慘重,養殖戶精心經營多年的養殖場全部被毀,導致他們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福安市下白石鎮政府和職能部門的這種野蠻執法是明顯違背法律的,對于損失嚴重的養殖戶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幕后亂象:“零框數”村民與鎮干部執法人員勾結,涉嫌騙取國家資金
采訪中,以上養殖戶反映稱,在福安市下白石鎮各個村落還存在“零框數”者與下白石鎮干部和執法人員互相勾結、騙取資金謀私的幕后亂象問題。這些村民與下白石鎮干部、海洋漁業執法人員合謀,利用職權、騙取國家資金謀私利,將漁排升級改造之后放在海域等待外地養殖戶租用漁排,從中非法牟利。
在福嶼海域附近,有一部分外地養殖戶被這些人上下勾結聯合趕走,以及將一部分“垃圾排”清理后,與“零框數”的養殖戶(以福嶼村村民蔣某某等幾人為代表)相互勾結,利用關系升級深水養殖36大框(每框40-50萬元),漁排900框(每框5000元),共計套用國家資金高達1000萬元。
圖:違法套用資金進行升級改造后的漁排,放在海域等待外地養殖戶租賃。
據養殖戶介紹,福嶼村村民蔣某某等幾人及村干部從未從事過養殖業,也利用職權、套用國家資產升級深水養殖漁排8大筐(每框50萬,合計約400萬元),還有5米*5米的漁排900框(每框5000元,總數合計450萬元)。這種做法明顯是違法的,下白石鎮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為虎作倀嚴重包庇,成為這些人幕后的“保護傘”。
另一方面,下白石鎮政府將原在福嶼村海域禁養區的養殖戶變相轉到限養區進行升級改造,如林某某、蔣某某等十多戶養殖戶,因而導致限養區內養殖戶原有養殖框數不得不減少,養殖戶被迫必須將部分漁排進行拆除,并且限制其升級改造的數額,例如某某、陳某某等十多戶養殖戶,這種行為明顯是不公平的。
而在寧海村(原本斗坑村)海域附近,記者看到已經升級改造的5000多框漁排一字排開,甚是壯觀。寧海村村委會干部王先生向記者證實,他們確實是以公司(合作社)名義將漁排進行升級改造5000多框,金額高達2500多萬。
據了解,寧海村這些人從來沒有從事海上養殖。目前,寧海村以“升級改造”名義申請國家資金后的漁排以每框400-500元/年租金對外地人招租,從中非法牟利。原在寧海村海域從事養殖生產的楊旺生等10多戶漁排養殖戶被非法拆除后并趕走,如果要在該海域繼續養殖,只能租用村委會名義升級改造后的漁排。而多數養殖戶被拆的漁排遲遲不予以任何賠償。
東岐村大坑海域原為禁養區,福安市下白石鎮政府與福安市海洋漁業局違法變相將禁養區內的漁排進行升級改造,且數額達到1000框,并且將不在下白石鎮政府管轄范圍內的漁排(蕉城區管轄),也進行升級改造,數額為300多框。
以上養殖戶介紹,上述福安市下白石鎮各個村落均存在違法亂象,各村落巧立名目,侵占用國家資金幾千萬不等。而作為外地養殖戶,不斷信訪半年以來,奔波于政府各個部門,但下白石鎮、福安市、寧德市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層層庇護,外地養殖戶的漁排仍多次被“強拆”,且未進行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胡作非為:下白石鎮政府海域整治區別對待、分配不均,嚴重侵犯養殖戶的合法權益
走訪中,不少養殖戶向記者反映,福安市下白石鎮政府在海域整治方面,不僅存在亂作為、利用國家資金謀私利,還存在整治區別對待、分配不均,嚴重侵犯養殖戶的合法權益。
目前,福建省各地政府對海域整治都“一視同仁”,一律采取“退養優先”的方式進行整治,且皆給予補償,如寧德市蕉城區八都鎮、三都鎮等海域的養殖戶都得到了相應的補償。唯獨,福安市下白石鎮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在不給予養殖戶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強拆”養殖戶漁排,這種做法對于所有外地養殖戶而言,是絕對不公平的。
圖:養殖戶們的生蠔被賤賣后,大量漁排被丟棄在海岸邊。
據悉,按照蕉城區海域整治的相關規定,禁養區的漁排只能“退養”,不得參與升級改造,并且給予補償或賠償。但福安市下白石鎮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卻無視養殖戶的合法權益,故意制造混亂,將原本在禁養區的漁排,變更至限養區內進行升級改造,企圖從中牟利,甚至從未進行養殖的漁民也能參與升級改造,將“零框數”的人進行升級改造(數量在幾百框、幾千框不等),導致原有限養區漁排的養殖戶被迫大大減少數量(原有的30% 、50%)進行升級改造。
此次升級改造,雖然初衷和本意是為了加強漁排的防災害能力,減輕環保壓力。但是升級改造卻成為了當地部分人群套取國家補償資金的幌子。根據此次升級的依據,《寧德市海上漁排藻類養殖設施升級改造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中,有規定明確對漁排網箱升級給予補貼。在實際操作中,下白石各村均出現了以往無養殖,卻虛報網箱數,以往有養殖,虛增網箱數騙取國家補貼的情況。因為以往并未養殖或者少量養殖,這些改造升級過的網箱大部分均空置,再由村委會出面聯系外地的養殖戶以每年400-500元一箱的價格出租。而被強拆的外地養殖戶均被告因為其外地身份不可進行升級改造。這種區別對待、分配不均,嚴重侵犯外地養殖戶的合法權益。
對于下白石鎮政府在整治改革過程中搞一刀切,不一視同仁,區別對待,讓所有養殖戶無法接受。據了解,寧德市關于《海上漁排、藻類養殖設施升級改造實施方案(試行)》文件中明確規定:退養優先,給予相應補償,可是福安市政府不按照寧政文【281】文件施行,私自搞一刀切。同時,下白石鎮政府個別干部還公開說: “當地人可以養殖,外地人一律不準在下白石從事海區養殖生產,海區資源要留作當地農民使用”。
不少養殖戶介紹,霞浦、蕉城區原在“禁養區”內養殖的養殖戶,“退養” 都有進行補償或賠償,在“限養區”內養殖者可選擇“退養”或“升級改造”。唯獨福安市下白石鎮政府整治海域對于養殖戶的漁排卻給予強制拆除,且不給予任何補償,搞“一刀切”政策,這種做法令所有外地養殖戶無法接受。
專家說法:無論是“退養”或“升級改造”都應該依法賠償
采訪中,所有養殖戶均認為,政府強拆外地養殖戶的漁排是違法的。他們漁排養殖戶為外地人(多為平潭人和羅源人),與下白石當地的漁民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后,在承包海域內養殖。
圖:林傳英蹲在被丟棄在海岸邊的漁排上。
在多年經營中,當地政府均未告知漁排養殖戶需要辦理合法的養殖證件,更未告知養殖戶如何辦理養殖證件。據東岐村大坑海域漁民林先生介紹,幾十年來,整個三都澳海域內,本地或是外地的養殖戶99%并未辦理養殖證件,只有養殖企業才辦理了合法的養殖證件。政府方也承認,“基于歷史和現實原因,該海域上普遍存在漁排網箱無證養殖的狀況。”強拆行為也確實給養殖戶帶來了經濟上的損失。
同時,國家對于海域養殖堅持的政策是退養優先,這樣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持海洋環境。但是在此次升級改造中,寧德市投入巨額資金,將下白石海域原來一萬多箱的養殖規模擴大到三萬箱。
為何會越升級越多?是否與前文所述虛報、虛增有關系?根據當地漁民透露,整片下白石福嶼海域理想的養殖量是5000箱,超過5000箱養殖的魚發病風險就會高。所以此次整體改造幾乎并不科學,幾十億的國家資金可能流入個人腰包也可能浪費,更可能給海域環境帶去更大的壓力。
針對養殖戶質疑政府強拆漁排沒有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問題,下白石鎮黨委陳興副書記則搪塞和答復養殖戶說,漁排養殖戶常年違法養殖,沒有辦理海域使用許可證、水域灘涂養殖許可證,另外鎮政府也沒錢給他們補償。養殖戶林文生、林傳英等人認為,因為同一片海域內,蕉城區、霞浦縣、福鼎市的漁排改造均會給漁民相應的退養補貼。只有福安市采取不給任何補償的方案。作為寧德市的不同縣市區,為何除了福安,別的縣市區均可獲得補償,漁民認為補償政策應一視同仁。對于這里面存在著什么貓膩和黑幕?他們卻不得而知。
圖:養殖戶質疑下白石鎮政府搞“一刀切”分配嚴重不均,同時涉嫌違法。
記者采訪相關權威法學專家指出,下白石鎮政府應該遵守法律,依法行政才行。假使養殖戶違法“占有”海域,按照《物權法》關于“占有”的規定,也應該暫時“維護這種狀態”,通過法律方式排除非法占有,而不是強行拆除,更不能造成養殖戶幾千萬的財產損失。“這些漁排和生蠔都是我們的命根子,政府必須依法給予補償,不然我們以后如何生存。急切盼望和懇求上級政府和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對該事件予以關注,及時幫助我們主持公道,同時也維護國家的養殖政策。”林文生、林傳英、姚奮標等人如是說。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綜合新聞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