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因擬將甲魚列入禁食野生動物之列,從而引發社會爭議。(2月29日 澎湃新聞)
野生動物極易攜帶“病菌”“病毒”等,在正常情況下,這些病毒與人類相安無事,不會危及人類;然現實中,個別人為滿足“貪欲”,不惜對“人類親密朋龍”,濫捕濫殺;不僅加快地滅絕進程,更“引病上身”,導致“疫情”爆發。
在全民抗擊“新冠肺炎”的敏感時期,痛定思痛,人們談野生動物“色變”,紛紛呼吁立法將野生動物列入“禁食之列”,以從源頭上杜絕類似“新冠肺炎”疫情的再度爆發,用最低成本筑起群眾健康與生命防線。
正是在此背景下,敢為天下先的深圳,率先推出了《征求意見稿》,列出“禁食名單”,打響了依法保護野生動物的第一槍;雖尚處在“征求意見”階段,但擬將“甲魚等”,列入禁食序列,還是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甲魚雖大多為野生,但隨著經濟與科技的快速發展,為滿足更多人“口福”之需,“人工養殖甲魚”等,如“雨后春筍”在各地競相“破土而出”,人工養殖甲魚已成為了特色農業之亮點,正變成農民增收致富、奔小康新著力點。
禁食野生動物沒錯,但也當厘清是否為野生;雖野生甲魚與人工養殖之甲魚,同為甲魚;但不問青紅皂白,將其統統放在“禁食”筐子里,不僅傷害到了養殖及從業者利益,還有背“野生”本義,而且從中不難看出“一刀切”的身影。
冷靜思之,擬將“甲魚”列入“禁食序列”,或許擔心將“人工養殖之甲魚”,排除在“禁食”門外,會有人假借“養殖之名”,卻依然暗中行“捕殺”之實,從而讓“保護野生動物”,淪為一紙空文,從而難達“保護之實”。
擔心并非多余。現實中,個別不法者為實現利益最大化,往往打著“人工養殖”旗號,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背地里卻大肆收購、捕殺野生動物;為有效保護甲魚等野生動物,出此下策,表面看來雖有不妥,卻也無可奈何。
雖不分野生與人工養殖,一概擬將“甲魚”列入“禁食”,貌似堵住了漏洞,有利于問題的解決;卻如同水中葫蘆,按下了這只,那只又浮了起來,本想將所有問題,其結果卻適得其反,新的問題可能會讓社會更加“頭疼”。
眾所周知,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乃我黨之優良傳統,治理社會問題理當貫徹之,然“一刀切”,顯然背離了其精神實質,傷害到了其它正當權益,偏離了執政為民的本意;因此,在立法保護野生動物過程中,“一刀切”真的要不得。
野生動物本是人類的朋友,立法保護之,歸根到底就是為了保護人類自己;在保護過程中,理應盡力做到不傷害群眾利益,不讓眾多的人感到“不舒服”,不能因保護而影響到了經濟社會的穩步向前發展。
好在“將甲魚列入禁食之列”,尚處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我想銳意改革的深圳定能敞開胸懷,廣納諫言,順應民意,最終作出令群眾滿意的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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