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愛吃青蛙!但是,一些野生青蛙千萬不能隨意捕捉!廣東省就有兩人在基圍抓青蛙,被檢察院提起公訴還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悉在今年3月6日,鄭某和梁某攜帶自制電網兜和長桿工具到廣東省佛山市順德陳村某堤圍捕捉蛙類和魚類,兩人被抓獲時,現場查獲活體蛙類27只和魚類近4公斤。
后經相關部門鑒定,兩人捕捉了22只沼蛙,廣東俗稱“青蛤”,以及4只黑斑蛙,而沼蛙和黑斑蛙,均屬于國家“三有”保護動物!這次,兩人才知道他們攤上大事了!
近日,順德檢察院將對兩人提起公訴,兩人也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只要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只以上,就屬于情節嚴重!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目前,該案件正在順德法院審理中!
已有不少人因非法捕捉野生動物被判刑!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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