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長江保護法實施專題新聞發布會。如何破解長江“無魚”之困?農業農村部長江辦主任馬毅作出回應。
“水生生物是水域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江河湖泊健康狀況的終極指標。”馬毅指出,長期以來,受攔河筑壩、水域污染、過度捕撈、航道整治、挖沙采石等高強度人類活動的影響,長江流域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導致白鱀豚、白鱘、鰣魚功能性滅絕,中華鱘、長江鱘、長江江豚極度瀕危,珍稀特有物種全面衰退,經濟魚類資源接近枯竭。
馬毅介紹,為破解長江“無魚”之困,長江保護法從流域的整體性、系統性出發,提出了建立流域協調機制、嚴格規劃管控、規范資源利用、防治水污染、推進水生態修復、鼓勵綠色發展等一系列舉措,多數條款都直接或間接涉及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充分體現了長江保護法的“保護”特點。
與此同時,長江保護法還明確要求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和沿江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標準體系,制定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計劃,組織開展長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數評價,加強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保護,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生產性捕撈,加大對有關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為長江水生生物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馬毅表示,農業農村部將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會同有關部門和沿江地方人民政府科學規劃、統籌布局、系統治理、重點修復,全面落實長江水生生物保護要求。
一是貫徹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辯證關系,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工程建設、航道整治、岸線利用、挖砂采石、取水排污等涉水活動的論證審批和規范管理,嚴格限制并努力降低各種人類活動的不利影響。
二是落實珍稀瀕危物種拯救計劃。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開展生物完整性指數評價,督促指導各地落實“十年禁漁”、灌江納苗、江湖連通、生態調度、增殖放流等保護修復措施,全力扭轉長江水生生物資源衰退趨勢。
三是健全長效保護管理機制。加快出臺《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穩步推進組織化的大水面生態漁業試點,探索以魚控草、以魚抑藻、以魚凈水的生態綠色發展道路,為醫治“長江病”、保護母親河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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