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步推進漁排整改,自今年2月份開始,廣東省雷州市烏石鎮政府多次責令烏石港區一部分網箱養戶限期整改漁排,引導養戶自行拆除轉型。為確保漁民的損失最小,政府也將根據漁民養殖情況請漁民簽訂承諾書,對在承諾時間內處理魚苗及成魚后再自行拆除漁排網箱并轉型進行深海網箱養殖的漁民,政府相關部門還可提供一站式辦理申請及補助。
為順利推進漁排整改工作,當地政府提出可幫養戶爭取1000元/箱的補助,涉事養戶認為該補助偏低而逾期未整改。截至發稿時,當地養戶反饋已有約50個養殖漁排因逾期未整改而被拆除。雙方關于漁排拆除補助和海域使用權依然各執一詞,目前還剩100個左右漁排未遭拆除。
鎮政府多次責令限期整改
涉事養戶逾期未履行
據養殖戶李明提供一份關于烏石鎮政府下發的《限期整改責令通知書》顯示,經查涉事網箱養戶趙良涉嫌非法使用海域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第三十三條、《湛江市淺海灘涂養殖管理辦法》 第七條、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而使用海域,非法占用海洋資源,破壞了海洋與漁業生態環境,并導致航道堵塞。現責令趙良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限期15日內完成整改,整改要求包括自行拆除建筑物并恢復海域原貌。否則,烏石鎮將聯合有關職能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采取強制拆除措施,造成一切損失由趙良負責。
由于趙良逾期未履行上述整改要求,烏石鎮政府對趙良下發了《責令自行拆除海上漁業養殖排并恢復海域原貌催告書》,該催告書顯示,因趙良在雷州市烏石港內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而擅自使用海域,非法占用海洋資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烏石鎮于2021年2月8日對趙良作出《限期整改責令通知書》,已于2021年2月8日送達趙良,責令趙良于2021年2月23日前自行拆除并恢復海域原貌。
該催告書要求,趙良應自該催告通知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自行拆除海上漁業養殖排并恢復海域原貌。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烏石鎮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烏石鎮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約50個養殖漁排被拆除
雙方協商拆除補助仍未果
據悉,烏石港位于雷州半島西南部,是廣東省主要漁港之一。該港所屬的烏石鎮下轄4個管理區,共有10多萬人,其中漁民占50%。全鎮以漁業為主,其中網箱養殖歷史約有30年。據不完全統計,本次涉事漁排涉及150多個養殖戶,其中所拆除的50個漁排網箱大部分是空箱,剩余未拆的漁排網箱主要以養殖珍珠龍膽為主,包括多種規格的魚苗和4-10斤/尾規格的成魚。
另一涉事養戶吳亮指出,今年3月底至4月初,烏石鎮政府和網箱養戶代表曾經協商解決漁排拆除補助一事,由養戶自行提出申請,鎮政府幫忙爭取一個網箱補助1000元給養戶,養戶代表認為該補助款偏低,希望能提高補助額度,而鎮政府方面表示將向上級請示,15天后給答復。“可是15天時間未到,相關補助款也未下來,未經我們同意,執法者卻到漁排開始拆網箱了。”
鎮政府穩步推進漁排整改
引導養戶自行拆除轉型
除了漁排拆除補助,據網上流傳出來的多段視頻顯示,雙方對海域使用權也存在較大的分歧。執法人員認為涉事養戶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而使用海域,非法占用海洋資源,要求限期拆除漁排。而養戶吳亮認為其從上世紀90年代當地建漁排養殖起,一直沒有海域使用權證,也找不到相關部門辦理該證件。尤其是2019年烏石海水網箱突發大量死魚,漁排損失慘重,一部分養戶轉行,整個港區的網箱養殖至今還未完全恢復生產。李明也指出,包括他在內的不少當地養戶在烏石開展海水網箱養殖已經三代人了,也沒有聽說過要有海域使用權證,也未見到相關部門引導其去辦理相關證件。
“上級領導非常重視,要求農業農村局駐點烏石,如有自行拆除漁排網箱轉型深海網箱養殖的,可提供一站式辦理申請及補助,這個已經多次告知漁民。”烏石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其一直倡導鼓勵漁民改變養殖模式,目前深海網箱養殖是個不錯推薦,但投入成本高。“我們也引導漁民成立合作社模式進行深海網箱養殖,一部分漁民還在考慮中。”
對于后續漁排整改工作,烏石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海上作業需考慮潮水的漲落、海上作業安全和漁民實際養殖情況,他們將根據情況穩步推進。至于事件后續進展,農財寶典將繼續保持密切關注。
(應采訪者要求,文章李明、趙良、吳亮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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