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合肥在線:安徽 滁州天長市最近專門出臺文件,規定從3月份開始,全面實行封湖禁漁,保護水產資源。
今年封湖禁漁的日期自3月1日至5月31日,封湖禁漁的范圍包括高郵湖、洋湖、沂湖、牧馬湖及所有湖灣、湖蕩、河道、中小型水庫。封湖禁漁期間,嚴禁用漁具或其他捕撈方式捕撈,漁船一律集中停泊,非本地漁船一律離境;嚴禁絞撈水草。6月1日至8月20日為銀魚、梅鱭保護期,嚴禁用扳網、兜網等漁具捕撈。7月1日至9月15日為河蟹禁捕期,禁止捕撈、收購、販運河蟹。
封湖禁漁期間,該市還將組織漁政、公安等部門執法人員強化監督管理,對違反漁業法律法規和禁漁期有關規定的行為一律嚴懲重罰。
南方漁網編輯:陳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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