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山東萊州市水產品安全質量會議上獲悉,自7月1日起,萊州市緊緊圍繞《農產品產地證明管理規定》的具體要求,積極做好本地區水產品產地證明管理工作,推進該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根據相關規定,所有從事水產苗種和成魚生產的企業、漁民專業合作組織和其他水產品生產者,在產品出場時均需要提供產地證明。出具產地證明所需質量檢測(認證)報告應為同一批次產品抽樣檢測結果,進一步推進“兩項登記”、“五項制度”、苗種生產許可證和養殖證。
南方漁網編輯: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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