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在魚病的防治過程中,應始終堅持“無病先防,有病早治,防重于治”的原則,以避免和減少因魚病造成的經濟損失。魚不像生活在陸地上的畜禽那樣,得病后容易觀察,治療時可以采用注射或口灌等強制方式。魚生活在水中,其活動行為一般不易被覺察到。一旦患病,只能抽樣檢查,而此時患病魚往往食欲已減退或不吃食,即使是特效藥物也難以進入其體內,這些都給及時診斷和治療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口服藥物只能在魚尚未喪失食欲之前使用;藥物注射對魚苗、魚種根本無法進行;體外水體用藥也只能殺滅水體中或體表的病原體,對體內病原體根本無濟于事,而且體外用藥僅適合于小面積的魚塘,對大面積的魚塘、湖泊、水庫養魚而言就很困難。實際上有些病原體(特別是致病細菌和病毒)一旦感染魚體后,一般用藥是很難使病魚康復的,用藥進行治療的目的就是防止水體中的健康魚不再被感染,其實這也僅是一種預防措施。至于那些罹病魚因已發生不可逆的退行性病理變化,是很難治愈的。由此可見,預防在魚病防治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在魚病的預防中應通過徹底清塘等方法來消除傳染病的來源,平時的養殖過程中應加強水質管理和投飼管理,盡可能切斷病原體傳染和侵襲的途徑。應投喂營養全面的飼料,不貪圖高速度生長,注意提高魚體自身的免疫抗病力,采取綜合性的預防措施,從而達到預期的防治效果。
南方漁網編輯: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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