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一、勤觀察,早治療
一般魚被病原體感染或侵襲后,都有一段過程,有一些征兆,如病魚活動遲鈍,常緩慢游于水的表面,不聚群。若有驚動,略下沉后,即浮出水面。也有一些魚剛發病時,狂游急竄,或體色灰暗,鱗片脫落等。再如,白鯽出血病發生后,早期魚塘中的野小雜魚死亡等。當發現魚池中出現魚病征兆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治療,可避免病情擴展。
二、正確診斷,對癥下藥
首先根據天氣特征、水源情況、魚種來源、混養比例、歷年魚病流行規律、魚群食欲、行動、體色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分析。然后將瀕于死亡的病魚或死亡而未腐變的魚尸,對其體表、鰓絲、肌肉、內臟等部位進行肉眼檢查或鏡檢。看其體表有無出現大型的寄生蟲,如中華鳋、錨頭鳋等,或出血點塊、鱗片脫落、爛鰭、肛門紅腫等現象。鰓部,鰓蓋是否充血腐蝕,鰓絲的顏色、粘液多少,是否有寄生蟲寄生,鰓絲是否腐爛帶泥。剖開魚腹后,是否有腹水、腸道發炎、充血,肝臟和脾臟等器官的充血。剝開魚皮,肌肉是否出血等。根據檢查的具體癥狀,首先診斷屬于哪類疾病,如寄生蟲、細菌性、病毒性疾病或并發癥,再根據病魚的表現進行綜合分析,作出正確診斷,對癥下藥。
三、準確測算,用準藥量
準確測算,用準藥量是治療魚病效果好壞的另一關鍵。對外用藥,全池潑灑,要準確計算池水體積,并應考慮到水質特點及當時水溫等的影響。如有機質多,水質較肥、水溫較低時,用量應多些。池水體積的測算要以實有水面和平均水深計算。平均水深的測算,以池塘幾個深淺不一的深度的平均數為準。內服藥物的劑量以每公斤魚體攝食到多少藥物來表示,具體常有兩種計算方法:按重量計算和按攝食率計算,應靈活運用。當池塘中大多數魚攝食旺盛時,按塘魚的總重量計算較為準確;當池魚病情嚴重或天氣不好,導致魚食欲減退,應根據估算的攝食率,以較高比例將藥物拌入餌料中,以保證尚能吃食的病魚吃到足夠的藥量。配制藥餌時,還應考慮到藥物在水中流失的情況。注意估算塘魚的總重量,要考慮到各階段生長增重的比例,不能以投放魚種計算藥餌的投喂量。
四、掌握藥物特性,科學用藥
魚病常用藥物都各有其理化特性,在保存使用時應注意合理化,避免藥物因保存使用不當而造成失效。如哪些藥物只能外用,哪些藥物內服效果好,哪些藥物不能合用,哪些藥物混用效果會更好,哪些藥物會受環境因素的影響等。投藥餌應考慮到魚的生活習性,制作浮性、沉性、微粒等不同的藥餌。如青、鯉、鯽魚發病應投喂沉性藥餌;草魚發病以投喂浮性的藥餌或拌藥投在水草上較好;白鰱發病應投喂微粒藥餌,制作時要拌入一定量的粘合劑,以防藥物在水中散失。藥物潑灑要將藥物充分溶解后均勻潑灑全池,潑灑時間以下午進行比較好,因下午水溫高,藥效高。潑灑藥物時從上風處逐步向下風處潑灑,潑灑后的剩渣殘粒和未溶解的藥物,不能潑入池中,否則魚吞食會引起中毒死亡。
五、根據病癥,用足療程
療程的長短應根據魚所患疾病的具體類別。如侵襲性疾病,是寄生蟲寄生所引起的,一般使用殺蟲藥物1天~2天為一個療程,就可以起到治療的目的;如細菌性、病毒性疾病一般3天~5天為一個療程。至于使用的療程長短,則應視病情的輕重和病程的緩急而定。對于病情重、持續時間長的疾病就必須使用兩個至三個療程,否則治療不徹底,有重發感染的可能。
六、幾點注意事項
1.使用藥餌投喂前應停食1天,讓魚處于饑餓狀態,藥餌投喂后,能迅速吃完。
2.在治療期間及剛治好后,不宜大量換水和捕撈,以免給魚帶來刺激,引起應激反應,加重病情或引起復發。
3.治療魚病應采用內外相結合的辦法,單純依靠內服藥不能起到內外夾攻的作用。
4.治療魚病時,不能單獨多次使用同一種藥物,以免使病原體對該藥產生抗藥性,應交替使用藥物。
5.一旦發病后,無論治療效果好壞,都避免不了損失的發生。因此,平時需堅持"以防為主,治療為輔"的防治方針。
編輯: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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