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1.正確診斷,對癥下藥。針對不同的疾病使用不同的藥物,出現并發癥時,應針對比較嚴重的一種病使用藥物,待該病好轉后,才能收到較好的效果。未經確診不能隨意用藥。否則會延誤病情,影響水產動物的生長發育,導致疾病嚴重發展或產生藥害,造成巨大的損失。
2.了解藥物性能,掌握使用方法。養殖者應了解常用藥物的理化特性,避免藥物失效或造成中毒事故。如漂白粉在空氣中易潮解而失去有效氯;高錳酸鉀避免光線直射;硫酸銅的藥效與池水溫度、有機物含量、酸堿度有關;敵百蟲不能與生石灰及堿性藥物混用;使用沸石的池塘,不應在短期內(1-2天)使用其它藥物;在使用藥物時應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對池水較肥、環境衛生差的魚池,在原有用藥劑量基礎上可適當增加用藥量,對水深而面積小的魚池,在施藥時操作要慢。投喂藥餌前,應將魚停食1-2天后,再喂藥餌,這樣效果更好。全池潑灑時應注意:(1)雨天、魚浮頭時不使用;(2)潑灑均勻,不易溶解的藥物應使其充分溶解后再用;(3)潑灑后當日不能投食以免魚中毒;(4)室外潑灑藥物一般在晴天上午進行,因為潑藥后便于觀察,光敏感藥物則應在傍晚進行;
(5)潑灑時應從上風處開始逐漸向下風處潑;(6)潑藥后,宜隔1-2天再動網。
3.了解養殖環境,準確施放藥量。疾病的防治與池塘、網箱水體的理化因子(pH值、硬度、水溫等)、生物因子(浮游生物、底棲生物的數量、密度等)有關,用藥量是否準確是決定療效的關鍵。藥量不足,不能治愈魚病;藥量過多,會造成水生動物的中毒死亡事故。因此,應準確計算施放藥量,內用藥按魚體重量計算,外用藥按水體的體積計算。一般來講,在安全范圍內,劑量增加,作用增加。
4.注意不同養殖種類年齡和生長階段的差異性。不同品種的魚類,對藥物的耐受性有較大的差異,即使是同一品種,在不同年齡和生長階段,對藥的敏感程度也有差異,如鱸魚、真鯛、淡水白鯧、鱖魚等比鯉鯽魚和“四大家魚”對敵百蟲敏感;斑節對蝦幼體比其成體對季銨鹽類消毒劑敏感。
5.認真觀察群體動態,總結防治效果。施藥后24小時內,要嚴密注視水產動物群體動態,若發現不正常情況,應迅速加注新水。24小時內無異常情況,則應做好記錄,4-6天內死亡減少或停止死魚,說明療效好。若4-6天內死魚量增大,說明無療效,應進一步確診。更換藥物或加大劑量。
南方漁網編輯: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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