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最近,我們與臺灣鰻業界朋友進行了會談。現將臺灣朋友的意見擇編如下:
臺方說,最近因孔雀石綠問題,大陸、臺灣養鰻界都受到相當大的損失。水產養殖業正面臨空前急迫的挑戰。明年日本又將實行《肯定列表制度》,藥物殘留問題成為了日本“剝筍一樣”打壓我養鰻業的手段。大陸和臺灣必須協調行動,不能這樣任其擺布。
目前,日本養鰻界總共只有300多戶,鰻聯會長是議員身份,年年在藥檢殘留上要求厚生省搞這搞那,發財的只是這300多戶,受損失的卻是兩岸眾多的養鰻者。
日本對大陸、臺灣的藥檢與對自己的完全不一樣。自己的藥檢是所謂“自己”檢查,別人的則是“強制”檢查,根本違反了“WTO”公平原則。日本工廠化、高密度養鰻,養出來的又黃又瘦,一方面宣傳臺灣、大陸的鰻魚有藥殘,一方面把臺灣的鰻魚冒稱他們自己產的,一眼就能看出來。
藥殘問題都是那幾個人搞的。兩年前就在策劃(孔雀石綠)實際上根本沒有科學根據,孔雀石綠致癌只是懷疑,吃一千年也不會死!標準只能接受世界衛生組織的,不能接受歐盟的。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往往跟美國接近。現在WHO把許多規定都放寬了。
烤鰻廠、養殖場要向日本備案的做法不能接受。為什么要向他們備案?日本也要臺灣像大陸那樣向他們備案,我們指出這是制造企業之間的不公平,制造“特權”,不符合市場規則,不能接受!所以我們要求漁業公所要報就700多家一個不漏地把名單開給他們,結果他們也沒有再提出。不予備案這不等于放棄管理,我們自己登記,自己檢測。
臺灣鰻魚出口的藥殘檢測是由十幾個有資格的檢測單位進行的。主要是鰻魚公會自設的檢測中心,以及標準局的,有關大學的。這些單位對檢測結論負責,漁業所根據檢測數據不超標準,就出具放行證明。送檢時由第三者取樣(經過公證),檢查后留樣存查。由于鰻魚公會的檢測中心收費只有其他單位的一半,大部分養鰻者都把魚送到鰻魚公會來檢測。迄今已檢查8000多件,沒有發生一例差錯。步驟是:(1)生產者向合作社申報;(2)合作社安排取樣送檢;(3)漁業所憑檢測報告放行。
建議大陸、臺灣密切協作,兩地都是生產者,對日本的無理刁難必須據理力爭,否則他得寸進尺,我們就沒法做了。
南方漁網編輯: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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