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魚藥使用處方制度魚蝦“吃藥”要憑處方
發布時間:2008/1/30 15:27:46 來源:南方漁網 編輯:張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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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今后,河南省的水產養殖場、養殖戶凡購買或給魚、蝦喂投魚藥、飼料及添加劑,都要憑“處方”了,而不能像過去那樣隨隨便便。
記者從07年3月28日召開的全省水產技術推廣工作會議上獲悉,河南省今年將在水產養殖集中區域推行魚藥使用處方制度,以從源頭上控制非無公害魚藥、水產飼料及添加劑的使用,大力推廣無公害養殖,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水產品。
省水產技術推廣站站長張西瑞介紹,目前河南省已經實施了“水產養殖生產記錄”、“水產養殖用藥記錄”等。在推行魚藥使用處方制度上,下一步將開展對基層魚藥處方員、養殖戶及技術員的培訓。在實行魚藥使用處方制度后,凡水產養殖單位(個人)使用處方類魚藥,必須由魚藥處方員開具魚病門診處方單,方可購買、投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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