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浙江省淡水水產研究所了解到,《無公害泥鰍》浙江省強制標準已經正式頒布實施,新標準對泥鰍里的有毒物質作出了最高限量規定,尤其規定了在泥鰍中不得檢出大腸桿菌、鄂口線蟲等微生物及氯霉素等抗生素藥物。養殖戶在泥鰍上市前均要接受抽檢,檢測不合格不得上市銷售。
該標準起草人之一、浙江省淡水水產研究所的周志明專家介紹,泥鰍的蛋白質含量達21%,作為滋補食品越來越受人們喜愛。由于捕撈過量及棲息場所的日益惡化,野生泥鰍大為減少,人工養殖已成為主流供應。長興、東陽、新昌、麗水等地是浙江主要的泥鰍養殖基地。
同為標準起草人之一的新昌縣水產技術推廣站技術人員張玉明說,目前泥鰍養殖主要有稻田養殖和池塘養殖,有些養殖戶給稻田噴灑農藥,容易造成泥鰍中農藥殘留較多,有些養殖戶為了提高泥鰍成活率,在飼料中加入一些含有氯霉素的抗生素添加劑,會對人體造血機能造成危害。
有消費者懷疑,一些泥鰍是不是像黃鱔一樣,用了避孕藥等激素催肥?張玉明說,曾經有過用這類藥物催肥黃鱔的情況發生,但此類藥物針對泥鰍并不適用,浙江省內此前制定的《無公害黃鱔》標準,也杜絕了用避孕藥等激素類藥物催肥黃鱔的行為。
另據了解,目前浙江省已經就鯉魚、鯽魚、黃鱔、胖頭魚等淡水水產品制定了無公害標準。標準規定,這幾類水產品中均不能檢出氯霉素等抗生素藥物,不能讓微生物、重金屬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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