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對于礦泉水,由于在國際食品法典標準中對于礦泉水已經使用了世界衛生組織的飲用水指南,臨時MRLs的制定應當以指南中確定的標準為基礎。在判斷加工食品中殘留農用化學品臨時MRLs的執行情況中,對生產食品的水中殘留農用化學品的分析應當考慮指南中確定的標準。
在日本,茶的浸取方法分為兩種,一種是使用熱水,一種是使用有機溶液。在使用熱水浸取時,參照標準中所使用的同一方法將適用于所提出的臨時MRLs,并應在列表中注明。
對于《食品衛生法》中定義為食品添加劑的殺真菌劑,《食品衛生法》關于添加劑使用標準中的MRLs將作為臨時MRLs,已經制定了MRLs的除外。
當登記為農用化學品的抗生素作為農用化學品使用時,應當按照《農藥取締法》進行登記時的數據制定使用標準等,并應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的“不得檢出”的標準對其進行使用。為了保證對農用化學品的控制,應當按照農用化學品登記時所使用的檢測限值制定特定值的MRLs。
僅有現行MRLs的農用化學品(未提出臨時MRLs的農用化學品)等將列于附件中。
。ㄋ模┡R時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實施
1.由于日本是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因此標準將采用國際食品法典標準。
2.如果沒有國際食品法典標準的物質,將采用日本制定的標準(《農藥取締法》規定的國內登記許可標準)。
3.對于既沒有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又沒有國內標準的物質,將采用國外標準。
4.對于國內產品遇到采用CAC標準,以及進口產品遇到采用日本標準的情況時,將根據農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的條件,必要時采用各自的國內和國外標準。更準確地說,對于柚子、檸檬、菠蘿、小麥、大豆等,這些被農林水產省指定為低自給率的產品,必要時采用外國標準。因為玉米也被確認為同樣的情況,也將采用同樣的措施。
一律標準
根據《食品衛生法》修正案第11款第3段的規定制定一律標準,在該標準水平下不太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一律標準以1.5微克/人/天的毒理學閾值作為計算基準,確定的限量值為0.01ppm。該標準將應用于含有肯定列表系統中未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未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包括兩種情況:(1)在任何農作物中均未制定MRLs最大殘留限量;(2)盡管已對某些農作物制定了MRLs,但沒有針對所討論的農作物制定殘留限量。對于日本地方政府執行監測的分析方法檢出限量高于0.01ppm的化合物,將采用LOD分析方法。
豁免物質
(一)確定豁免物質的原則
根據《食品衛生法》修正案第11款第3段的規定,指定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利影響的物質。這包括那些來源于母體化合物但發生了化學變化所產生的化合物。
在指定豁免物質時,厚生勞動省主要考慮如下因素:日本的評估,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世界衛生組織(WHO)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和FAO/WHO殺蟲劑殘留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基于《農藥取締法》的評估,其他國家和地區(澳大利亞、美國)的評估(相當于JECFA采用的科學評估);砻馕镔|包括以下3類物質:(1)根據《食品安全基本法》第11款規定不需要對可攝入量進行風險評估的化學品。(2)《農藥取締法》中指定的農業化學品。(3)除上述情況外,其他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利影響的物質。
。ǘ┗砻馕镔|最終草案內容
豁免物質最終草案具體包括以下物質:
1.根據《食品安全基本法》第11款規定不需要對可攝入量進行風險評估的化學品———蝦青素。
2.指定的殺蟲劑———碳酸氫鈉。
3.指定的食品———香菇菌絲體萃取物、綠藻萃取物、乳酸和尿素。
4.食品添加劑和其他化學品(農業化學品)———氯、油酸鹽、鈣、硅、硅藻土、膽堿、山梨酸、鐵、石蠟、羥丙基淀粉、丙烯、機油、卵磷脂、蠟。
5.維生素飼料添加劑———抗壞血酸維生素、纖維糖、鈣化醇、β-胡蘿卜素、coparamin、維生素B1、維生素E、煙酸、泛酸、維生素H、維生素B6、核黃素、維生素A、維生素B。
6.氨基酸飼料添加劑———天門冬醯胺酸、丙胺酸、精氨酸、氨基乙酸、谷氨酸鹽、絲氨酸、酪氨酸、纈氨酸、組氨酸、蛋氨酸、亮氨酸。
7.礦物質飼料添加劑———鋅、鈣、seren、硒、鐵、銅、鋇、鎂、碘。
8.其他飼料添加劑———銨,β-胡蘿卜素。
9.其他殺蟲劑和獸藥———銅、硫、杜鵑紅素、礦物油、印度楝樹油、肉桂酰胺、鉀、鐵、布舍瑞林、利尿磺胺、蛇麻素、普魯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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