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農財發〔2008〕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林、農牧、農機、畜牧、農墾、漁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部屬有關單位:
為保證按經濟分類編制項目支出預算工作的順利開展,做好2009年農業財政項目支出安排工作,現將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示范等17個項目指南印發給你們,并就項目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農業財政項目申報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級編制的原則,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項目指南要求,逐級編報,上級主管部門不得代編代報。各項目承擔單位要按照項目預計支出,認真測算核定并填寫項目申報書中的資金經濟分類預算表。
二、各項目承擔單位要按照項目指南認真編報,各地主管部門要做好審核、匯總工作,并于2008年10月6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我部。部直屬單位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編制2009年部門預算的通知》(農辦財[2008]99號)要求于2008年10月6日前上報。
三、各地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統一將項目申報書以財(計財)字號文件報送我部財務司(1份)和有關業務司局(所報份數按指南要求),其他相關材料按指南要求報送有關業務司局和單位。
附件(畜牧、飼料部分):
1、農業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項目指南
2、2009年農業標準制定和修訂項目申報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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