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農漁技藥函[2008]29號
為配合農業部“漁業科技入戶工程”、“水產健康養殖推進行動”活動的深入開展,力求取得實效,也為配合我站“水產養殖規范用藥技術指導系列活動”的有效開展,今年我站將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國標漁藥使用技術咨詢活動。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義
2005年以來,農業部組織開展了全國范圍的獸藥地方標準升國家標準的申報和審評工作,目前該項工作已基本結束。在升標過程中,陸續廢除了大量技術含量較低或重復性的漁藥地方標準,同時公布了通過審評的國標漁藥名錄及其用法、用量、休藥期等。但是,這些相關信息和要求,水產養殖生產者和大部分基層水產技術推廣人員了解甚少,使得在防病治病工作中憑經驗用藥和濫用藥情況時有發生,影響了我國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
組織開展國標漁藥使用技術咨詢活動,一是向廣大水產養殖者介紹國標漁藥的使用知識,與掌握防病治病技術的專業人員直接溝通,進行答疑解惑,解決養殖生產中的防病治病和用藥問題。二是豐富“2008年水產養殖規范用藥科普下鄉系列宣傳活動”的內容和形式,以取得實質性效果。三是配合農業部“漁業科技入戶工程”、“水產健康養殖推進行動”等各項工作開展,為促進科技人員直接到戶、技術要領直接到人工作機制的建立發揮積極作用。
二、活動開展時間與范圍
該活動自該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在全國范圍開展。
三、咨詢專家和指導員
我站組織有關專家對各省上報的國標漁藥使用技術咨詢指導員推薦資料進行了嚴格審核和篩選,從中選定了16人為“國標漁藥使用技術咨詢指導員”(附件1);同時還邀請了7名現任中國獸藥典委員會委員作為“國標漁藥使用技術咨詢專家”(見附件2)。我站將通過“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網”等有關媒體公布技術咨詢專家和指導員的有關信息和聯絡方式。技術咨詢專家和指導員將按照相關要求義務為廣大水產養殖者提供國標漁藥相關信息、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獸藥質量管理及使用的相關法規和標準等,不得利用技術咨詢、指導之便推銷漁藥產品,收受回扣、收取技術咨詢費等。
四、活動方式
各地在配合農業部開展的“漁業科技入戶工程”、“水產健康養殖推進行動”及我站部署的“水產養殖規范用藥技術指導系列活動”等過程中,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時,可利用與技術咨詢專家和指導員聯絡的平臺,加強與他們的溝通和聯系,普及規范、科學用藥知識,使各項活動更加富有成效。
附件: 1、國標漁藥使用技術咨詢指導員信息表
2、國標漁藥使用技術咨詢專家信息表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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