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環境及水產品質檢中心(天津)負責天津市及河北省水產品無公害基地的水質、水產品、沉積物中農藥殘留、重金屬及其它污染指標的檢測工作。通過近幾年來的努力,其為天津市、河北省兩地投入市場的水產品安全提供了保障,有力地促進了兩地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水產養殖用水分為淡水養殖用水和海水養殖用水(以下簡稱淡水和海水)。相應的檢測方法也分為淡水檢測方法和海水檢測方法。兩種檢測方法在檢測不同元素時采用的具體方法是有所區別的,其檢測結果的判定也是不一樣的。
一、儀器設備與試劑
1.Z-5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檢測元素:銅、鋅、鉛、鎘、總鉻、鎳、鐵、錳。
2.AFS-2202雙道原子熒光光度計,檢測元素:汞、砷、硒。
3.HY-1E型多功能極普儀,檢測元素:鋅、鉛、鎘。
4.VIS-723可見分光光度計,檢測元素:總鉻、六價鉻。
5.SL-8型高效真空抽濾機。
6.實驗所用的硝酸、硫酸、鹽酸級別不低于優級純,其他試劑級別不低于分析純。
二、檢測方法
淡水養殖用水中重金屬的檢測方法:銅、鋅、鉛、鎘采用GB7475-1987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根據水樣前處理情況分為直接法和螯合萃取法);總鉻采用GB7466-1987高錳酸鉀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總汞、總砷采用GB/T8538-1995(引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原子熒光分光光度法;鐵、錳采用GB11911-1989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鎳采用GB11912-1989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海水養殖用水中重金屬的檢測方法:總砷采用我國近海海洋綜合調查與評價專項-海洋化學調查原子熒光分光光度法;總汞采用GB/T8538-1995(引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原子熒光分光光度法;銅、鋅、鉛、鎘、總鉻采用GB17378.4-1998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分為火焰法和石墨爐法);鋅、鉛、鎘三種元素采用陽極溶出-極譜儀法連續測定。
三、前處理
1.檢測工作開始前注意事項:
(1)實驗所要使用的玻璃、塑料儀器一定要經過30%HNO3浸泡24小時以上,經過自來水沖洗干凈后要用去離子水沖洗3遍以上,以保證所使用的儀器潔凈,然后將其放入干凈密閉的容器中控干保存以保證不受二次污染。
(2)檢測重金屬時實驗室用水一般采用二級水,可用多次蒸餾或離子交換等方法制取。用極譜儀法檢測鋅鉛鎘用水可以采用礦泉水。
2.檢測銅、鋅、鉛、隔、鉻的水樣要經抽濾機抽濾,抽濾后的水樣放入經酸浸泡處理過的潔凈的塑料容器中。
3.檢測汞、砷、硒的水樣不用抽濾。
4.取一定量的水樣(根據檢測項目確定是否抽濾)加入硝酸(銅、鋅、鉛、鎘、總汞、總鉻(淡水))或硫酸(總砷、總鉻(海水))使PH<2,冰箱保存,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進行檢測。
特別要注意的是:樣品千萬不要被污染。
四、檢出限
各元素在淡水與海水中采用的檢測方法及檢出限是有所差別的,具體說明見表一(單位:μg/L)。
五、判定標準
無公害食品的海水養殖用水水質標準(NY5052-2001)及淡水養殖用水水質標準(NY5051-2001)的判定標準見表二。
六、質量控制
在檢測水樣的過程中,為了保證檢測質量一般要進行質量控制,亦即進行分析質量保證。分析質量保證的目的是把系統誤差、隨機誤差和粗差減小到預期的要求。無論檢測淡水中的重金屬還是海水中的重金屬,質量控制是必要的。
七、檢測
經過前處理加酸固定的淡水水樣或海水水樣,按照各自的檢測方法進行檢測。需要注意的是每種檢測元素其樣品空白要保證不受污染,最好同時做兩個樣品空白,相對偏差不大于50%。
八、適用的檢測方法
通過近幾年檢測經驗及以上試驗結果比較分析,筆者認為各種元素適用的檢測方法如下:
1.淡水養殖用水中的銅、鋅、鉛、鎘4種元素宜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中的直接法進行檢測。
2.海水養殖用水中的鋅、鉛、鎘3種元素宜采用火焰法或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進行檢測。
3.海水中的銅元素宜采用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進行檢測。
4.海淡水中鉻元素都可以采用二苯碳酰二阱分光光度法進行檢測。
5.淡水中汞、砷兩種元素宜采用原子熒光光度法進行檢測。
6.海水中汞、砷兩種元素雖然還沒有國家標準,但我國近海海洋綜合調查與評價專項-海洋化學調查3中有原子熒光法,可以作為檢測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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