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眉山日報資訊:記者拿著一份成都報紙準備翻閱時,突然一張眉山專賣“野生魚”的火鍋魚莊廣告單呈現在記者眼前,目前不正是春季禁漁期嗎?為何眉山中心城區的餐館還敢明目張膽地在禁漁期內四處散發廣告單?
廣告單上寫道:在2月26日—4月26日內,到該魚莊消費“野生清波”、“野生鱈魚”、“野生黃辣丁”、“野生巖扁子”、“野生團魚”以及國寶級的“野生江團”魚,就可獲得“吃三斤送一斤”等內容的優惠酬賓促銷活動!這家店主居然敢公開挑戰國家一年一度的春季禁漁期,膽子夠大!
據了解,今年的春季禁漁期時間從2月1日12時起至4月30日12時止,禁漁范圍是眉山市境內的岷江、青衣江等天然水域。禁漁主要內容包括:禁止電、炸、毒魚;禁止在天然水域內的所有捕撈作業、游釣、水禽放養、扎巢取卵;禁止收購、經營、利用天然水域的漁獲物;取締和查處生產經營電捕、炸、毒魚等一切有損天然水域漁業資源的企業和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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